我局2015年第9期食品安全監(jiān)督抽檢信息通告中公布的,在山東統(tǒng)一銀座商業(yè)有限公司濟南東岸嘉園店抽取的175g/袋(批號20150708)、山東舜和國際酒店有限公司抽取的60g/包(批號20150519)、濟陽縣魯京日用品商店抽取的60g/袋(批號20150630)共三批次標稱“重慶市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烏江涪陵榨菜,由于承檢機構運用檢測方法不當,導致該三批產品被判定為不合格。經采用本次監(jiān)督抽檢實施細則指定方法重新檢測,該三批次產品檢驗結論為合格。
特此說明。
濟南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