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警示消費者,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我局現對2016年吉林省級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及產品合格信息(第11期)進行公示。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6類食品25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7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8批次,蛋制品2批次,乳制品21批次,餐飲食品46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87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特殊膳食食品6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F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肉制品4批次:標稱延吉東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拌菜中檢出菌落總數超標;標稱吉林石五行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醬鹵肉制品)中檢出菌落總數超標;標稱延吉市延城小菜加工部生產的牛板筋小菜中檢出苯甲酸、山梨酸、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標;標稱鶴崗市林昊肉聯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哈爾濱風味紅腸中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特殊膳食食品3批次:標稱福建亞氏力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亞氏香橙配方營養(yǎng)米粉、亞氏菠蘿配方營養(yǎng)米粉、亞氏草莓配方營養(yǎng)米粉中均檢出水分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吉林、通化、長白山、公主嶺、延邊市(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告知黑龍江、福建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并要求上述吉林、通化、長白山、公主嶺、延邊市(州)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QS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