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抽檢餐飲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等7類食品70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糕點38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餐飲食品8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6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豆制品7批次,酒類5批次,糧食加工品4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標稱四平吉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吉祥棗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檢出值為0.641g/kg,標準規(guī)定為≤0.5g/kg;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為1.9,標準規(guī)定為≤1。檢驗機構為吉林省食品檢驗所。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yè)所在地四平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yè)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要求四平市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guī)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標識等是否齊全;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無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以及超過保質期的產品。
吉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7年8月7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docx
食品抽檢不合格-20170807.xls
食品抽檢合格-201708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