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啤酒瓶瓶底向上1cm左右凸起的生產日期"2007".
浙江在線05月02日訊 這幾天,氣溫漸升,啤酒消費又將迎來高峰。近日,椒江的任先生向臺州日報熱線88894000咨詢,往年有聽說啤酒瓶爆炸傷人,是因為使用了過期的啤酒瓶。那么,啤酒瓶有生產日期嗎?如果有,該如何辨別呢?
記者查詢了國家相關標準發(fā)現(xiàn),國家質檢總局早在1996年就出臺了《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要求啤酒生產企業(yè)采用帶有"B"字的酒瓶,且建議使用期限為2年。這一標準從1997年開始在全國推廣,意味著現(xiàn)在市場上啤酒瓶的生產日期應為2010年以后。
超市貨架上"過期瓶"不少
實際情況如何呢?昨日下午,記者走訪了市區(qū)三家大型超市,發(fā)現(xiàn)使用期限超過2年,也就是瓶身標注著"2007"、"2008"、"2009"的啤酒瓶,貨架上隨處可見。
根據(jù)標準規(guī)定,這個"B"字和啤酒瓶的生產日期,統(tǒng)一標注在瓶身距瓶底1cm處,均為刻上去的凸狀標志。
在樂購超市解放南路店,一款三得利特爽啤酒,瓶身的生產日期標注有"2010"、"2011",也有"2007"、"2008".如果按照啤酒瓶2年使用期來算,該酒瓶至少在2010年就該淘汰。另外,雪花純爽、青島清爽、紅石梁等也有不少瓶身標注為"2007"或"2008".
在歐尚超市東海大道店,記者發(fā)現(xiàn)青島清爽和雪花純爽兩款啤酒,其瓶身生產日期標注有"2007"和"2009".
同樣在世紀聯(lián)華超市市府大道店,記者在啤酒貨架上隨手拿了一瓶哈爾濱清爽啤酒,結果發(fā)現(xiàn)瓶身生產日期為"2009".
市民大多不知啤酒瓶也有生產日期
在超市走訪時,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其中,談到有關啤酒瓶爆炸傷人的問題,大家都稱聽說過。不過,他們也表示,因為啤酒瓶是可以回收的,所以知道這些啤酒瓶會重復使用,但從未聽說啤酒瓶上還標有瓶子的生產日期。
"我們一般會看這個啤酒是什么時候生產的,根本不會去看這個酒瓶是什么時候生產的。"在世紀聯(lián)華市府大道店,家住椒江碧海明珠小區(qū)的何先生和妻子一起正在選購啤酒。在聽了記者的介紹后,他仔細地看了看瓶身底部的標注,"這個數(shù)字還真的不一樣。"
國家擬改"建議"為"強制"
記者了解到,過去幾年,啤酒瓶爆炸傷人事件屢有發(fā)生,臺州市各地消保委也有收到市民的消費投訴。由于在標準中針對限制啤酒瓶使用期限的這一規(guī)定屬"建議性標準",而非"強制性標準",因此"過期瓶"還是經(jīng)常看到。
不過,此前有媒體報道,國家質檢總局標準委有關人士已經(jīng)表示,考慮到爆瓶問題,尤其是過期啤酒瓶存在的巨大安全隱患,標準委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并擬對1996年出臺的啤酒瓶相關標準進行修訂,其中就包括準備將啤酒瓶的使用期限為2年的"建議性",調整為"強制性";對啤酒瓶的重復使用次數(shù)等進行更為科學合理的界定,從而降低爆瓶發(fā)生概率。只是到目前為止,該標準的具體出臺日期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