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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過期沙琪瑪索賠 超市有無責任爭執(zhí)不下

   2012-08-06 中國食品網中食網4610

   

購物小票 視頻截圖

    過期沙琪瑪 視頻截圖

    據(jù)長春電視臺城市速遞報道,7月23日,張先生和朋友在長春市嶺東路上的家名為"木吉他"超市購物,沒想到在購買的食品當中,有一袋過期的沙琪瑪。

    據(jù)張先生說,當天中午和三個朋友在家附近的木吉他超市買了些食品,其中有一袋徐福記沙琪瑪,購物后,四人都吃了這袋沙琪瑪,半小時,四人出現(xiàn)了不適。

    出現(xiàn)不適,他們就查看了購買的食品,發(fā)現(xiàn)沙琪瑪已經過了保質期,懷疑是與沙琪瑪有關,他們就找到超市。"他說要給500元錢賠償,我不認可,我們需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你是帶我們做檢查,怎么都好。"張先生說道。

    張先生購物小票顯示,購買時間是7月23日12時30分,購買物品有薯片、沙琪瑪、涼茶等商品,共計55.3元。其中沙琪瑪外包裝上生產日期為2011年9月2日,保質期為10個月,到2012年7月2日,這袋沙琪瑪就到期了。

    據(jù)超市的負責人說,超市的商品都是每天清點,不會有過期的商品存在,如果張先生幾人是在走出超市之前發(fā)現(xiàn)商品過期了,超市會負責的。"這四個人已經走了,走了又回來了,現(xiàn)在這個社會,什么樣的人都有,不能說拿著一張小票,就說是我超市的東西啊。"超市工作人員說道。

    事發(fā)后,雙方找到臨河街工商行政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消費者如果當時發(fā)現(xiàn),所購商品為過期食品,應在超市內向當?shù)叵麉f(xié)投訴,"如果出現(xiàn)這種情況,消費者別去找他們,直接到工商局來,工商局和你同去。"工作人員說道。

    工商行政管理所的工作人員利用兩個工作日,對木吉他超市內的貨架、倉庫內的商品進行了反復地檢查,沒有發(fā)現(xiàn)過期食品的存在。張先生購買的同日期沙琪瑪在超市內并沒有,"最晚出的日期是2011年11月份的,按保質期說,還有兩個月到期。他們買的是9月份的,我們從倉庫到貨架到他的賬,就沒有看到有9月份的貨。從監(jiān)控看,他買貨到第二天早上,沒有任何人往下撤貨。"工作人員說道。

    沒有查出木吉他有出售過期食品,張先生從買食品到回到超市,中間有一小時空檔,無法證明手中的食品是出自木吉他超市,因此張先生提出的要求,超市可不實行。

    新文化網 陶葉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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