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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巢笨NANA被指借“水果味”打擦邊球

   2014-07-15 北京商報2160
核心提示:如果我告訴你水果味的冰激凌不但完全不含水果,而且還是通過十幾種添加劑調(diào)配的葡萄、草莓等味道,你還會給孩子買嗎?如果我告訴

    如果我告訴你“水果味”的冰激凌不但完全不含水果,而且還是通過十幾種添加劑調(diào)配的葡萄、草莓等味道,你還會給孩子買嗎?如果我告訴你這樣的產(chǎn)品還是國際大牌,你會相信嗎?記者近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因為造型獨特紅極一時的雀巢笨NANA冰棍雖然標注“水果味”,但10余種配料中惟獨不見任何一種水果,雀巢方面也承認“冰棍的水果味是通過添加水果味香精實現(xiàn)的”。

    添加劑勾兌“水果味”

    作為一個三歲男孩的媽媽,方哲雖然也嚴格控制兒子吃冰棍,但偶爾也會作為獎勵買給兒子。

    出于對國際大品牌的信任,以及造型獨特,雀巢旗下的笨NANA成為她最多的選擇。但偶爾一次查看保質(zhì)期時不經(jīng)意對配料的一瞥,讓她大吃一驚:這款標明“水果味”的冰棍,10多種配料中食品添加劑達到了10種,但惟獨不見任何一種水果。

    按照方哲的描述,北京商報記者在 笨NANA冰棍的包裝上也看到了“水果味果凍冰棍”字樣,翻過來的配料中卻沒有任何水果成分字眼,食品添加劑在原料表中占據(jù)半壁江山。

    對于水果味冰棍為何不含水果,雀巢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承認,冰棍的水果味是通過添加水果味香精實現(xiàn)的,但他們在產(chǎn)品標簽上標示的“味”字,是“水果味冰棍”而不是“水果冰棍”,因此并不違規(guī)。

    北京商報記者隨后翻閱行業(yè)標準“SB/T 10016-2008 冷凍飲品 冰棍”,發(fā)現(xiàn)其中確有規(guī)定: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產(chǎn)品,可以標明“××果汁冰棍”;原果汁含量低于2.5%的產(chǎn)品不得標為“××果汁冰棍”,應標為“××果味冰棍”。食品添加劑協(xié)會負責人也認為,這種標示是符合規(guī)定的。

    即便如此,方哲依然認為“水果味冰棍”和“水果冰棍”并無太大區(qū)別,或多或少都應含有水果。 “看到有‘水果’,往往將其與‘天然’掛鉤,一般不會認為是化學物質(zhì)合成的”,在方哲看來,如果不是有“水果”二字,自己斷然不會給兒子買的。

    添加劑只用代號

    除了含有大量添加劑卻不含一點水果原料外,另外一項讓方哲直呼看不懂的便是笨NANA標注的添加劑種類。

    北京商報記者也注意到,雀巢四種口味的笨NANA冰棍配料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用的都是編號。以香蕉味果凍冰棍為例,其食品添加劑包含有乳化劑(471、477)、增稠劑(407、410、412)、酸度調(diào)節(jié)劑(330、339i)、著色劑(100ii)。

    “完全看不懂啊,什么叫471、477,就知道肯定不是吃的,是什么,到底有沒有害處,孩子能不能吃、多大能吃完全不能從配料里知道。”對于方哲的疑惑,雀巢方面稱,國標規(guī)定,可以選用國際編碼(INS號)的表示方法。

    據(jù)《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7718-2011)規(guī)定,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可以標示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也可標示為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名稱并同時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或國際編碼(INS號)。

    比對雀巢所提到的“國際編碼(INS號)”,北京商報記者發(fā)現(xiàn)笨NANA上面標注的乳化劑471便是“單,雙甘油脂肪酸酯”,其中包括油酸、亞油酸、亞麻酸、棕櫚酸、山崳酸、硬脂酸、月桂酸,而330就是大家經(jīng)常提到的酸度調(diào)節(jié)劑檸檬酸。

    一家國內(nèi)冰激凌企業(yè)負責人透露,只標注INS號不用添加劑名稱,原因就是不希望消費者一目了然地知道添加了什么。“三聚氰胺事件導致了消費者對添加劑的不良印象,進而蔓延至對所有添加劑的恐懼,既然國際標準允許,那為什么不隱去呢?”

    這位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如果330直接標注為“檸檬酸”,很多消費者就會知道這種添加劑,上網(wǎng)直接一搜很容易就會發(fā)現(xiàn)這種添加劑雖然對人體無直接危害,但它可以促進體內(nèi)鈣的排泄和沉積,如長期食用含檸檬酸的食品,有可能導致低鈣血癥,并且會增加患十二指腸癌的幾率。兒童表現(xiàn)有神經(jīng)系統(tǒng)不穩(wěn)定、易興奮、植物神經(jīng)紊亂等。

    標具體名稱有利于消費選擇

    “從標示上看,商家還是仔細斟酌過的,承諾的是口味,而不是食材。”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這種行為不違法但不合理,確實是使用含糊其辭的廣告宣傳方式,屬于游走于法律邊緣的行為。“消費者乍一看的話,絕對是會產(chǎn)生誤導的。”

    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郝俊波表示認同,“盡管嚴格從字面上來說并不算錯,但這樣標識消費者會以為水果味就是含有水果,容易引起誤解”。

    除了不含“水果”卻標有“水果味”,對于“符合規(guī)定”的用數(shù)字代替添加劑名稱,業(yè)內(nèi)普遍認為也屬于“不違法但不合理”的情況。普遍建議,食品添加劑名稱要在包裝上明示出來,以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添加劑協(xié)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回應表示,食品添加劑的相關標準等仍處在動態(tài)修改中,食品添加劑正朝著更安全、更天然、更嚴格標準的方向發(fā)展,合理建議未來也會被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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