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guī)定,市局近期組織抽檢了糧食加工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3類食品的91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85批次,不合格樣品6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一、具體情況
糧食加工品24批、餐飲食品32批其中不合格6批(不合格項目:大腸菌群)、食用農產品35批。
二、處置情況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要求下陸區(qū)監(jiān)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黃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