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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傳周|進口酒類的通關之旅

   2021-07-14 黃埔海關12360發(fā)布微信號5570
  中國餐桌上向來有著“無酒不成禮儀”的傳統(tǒng),而隨著國際貿易的發(fā)展,我們的日常餐桌上除了國產酒,也常常出現(xiàn)進口酒的身影。進口酒類飄洋過海來到餐桌有哪些特別需要我們注意的呢?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飲料酒分類
 
  酒 類 知 識 小 卡 片
 
  發(fā)酵酒及其配制酒
 
  葡萄酒、啤酒、清酒、果酒、配制酒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
 
  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朗姆酒、杜松子酒(金酒)、配制酒
 
  其他酒
 
  如:龍舌蘭酒(依據(jù)衛(wèi)生部公告參照執(zhí)行蒸餾酒標準)
 
  進口通關流程
 
  NO.1
 
  申報準備
 
  已完成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口商備案的進口商,方可辦理酒類進口手續(xù)。
 
  辦理方式:
 
  登錄“互聯(lián)網(wǎng)+海關”(http://online.customs.gov.cn),進入“企業(yè)管理和稽查”版塊辦理。具體操作詳見該網(wǎng)站“辦事指南”→“企業(yè)管理和稽查”→“進口食品化妝品進口商備案”。
 
  NO.2
 
  申報資料
 
 ?。?)根據(jù)規(guī)定,酒類進口必須隨附原產國原產地證明。
 
 ?、僭a國為美國的葡萄酒,需提交《美國輸華葡萄酒證書》。
 
  注意:《美國輸華葡萄酒證書》
 
  有效期為一年。
 
  ②原產國為日本的酒類,需提交日本官方出具的輸華酒類原產地證明。
 
  注意:禁止從日本福島縣、群馬縣、栃木縣、茨城縣、宮城縣、新瀉縣、長野縣、琦玉縣、東京都、千葉縣等10個都縣進口食品、食用農產品及飼料。
 
  (2)酒類申報時,申報品名需列明中文及對應的英文名稱。
 
  NO.3
 
  查驗送檢
 
  海關按布控指令要求對需要查驗的進口酒類進行現(xiàn)場查驗,核對貨物與申報資料是否一致、是否加貼合格中文標簽等。按指令要求,對需要送檢的酒類進行取樣送檢。
 
  NO.4
 
  出具證單
 
  海關根據(jù)指令對酒類進行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由海關出具《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準予銷售、使用。
 
  注意:進口食品在取得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之前,應當存放在海關指定或者認可的場所,未經海關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供稿:進出口食品安全處、新港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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