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8日,徐延格向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肯德基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2006年1月17日,仲裁裁決駁回了徐延格的申訴。
●2006年1月25日,徐延格不服仲裁裁決,訴至東城區(qū)人民法院,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徐延格與時代橋公司簽有勞動合同,確立了徐延格與時代橋公司的勞動關(guān)系,后徐延格被派遣到肯德基工作,但雙方未形成事實勞動關(guān)系。
●2006年6月12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徐延格的訴訟請求。
●2006年6月26日,徐延格因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06年8月8日,北京肯德基公司在新聞發(fā)布會上稱,已與徐延格達成和解。徐將撤銷二審上訴狀。
對話人物
徐延格,34歲,山東泰安市東平縣人,1995年進入北京肯德基配銷中心工作。2005年10月,他被肯德基辭退后,將其告上法庭,索要11年的經(jīng)濟賠償金。
對話動機
作為曾經(jīng)在肯德基工作11年的農(nóng)民工,徐延格在被肯德基辭退時發(fā)現(xiàn),因為此前和勞務派遣機構(gòu)簽的一份勞動合同,使他再也不是“肯德基的人了”,而隨之消失的是他9年的工齡。
勞務派遣的用工性質(zhì),使徐延格的維權(quán)之路磕磕絆絆。就在8月10日徐延格告肯德基二審即將開庭的前幾天,肯德基宣布和徐延格達成了和解協(xié)議。同時,肯德基還宣布,今后該公司停止使用勞務派遣錄用新員工,全國所有的肯德基勞務派遣員工都將逐步轉(zhuǎn)換成直接聘用。
但是,像徐延格這樣的勞動派遣員工,在中國的很多企業(yè)中都還存在。
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工作部勞動處處長陳杰平曾表示,勞動派遣這種用工形式是一把雙刃劍,目前《勞動合同法(草案)》第三稿中規(guī)定,勞務派遣工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年以上,如果企業(yè)覺得這個人勝任工作,就必須得跟勞動者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而不再用勞動派遣這種形式。
8月11日上午,亦莊馬駒橋鎮(zhèn),徐延格蹬著三輪車出來接我們。在大葛莊村里,徐延格和妻子開了個小商店,他失業(yè)后就靠這個商店維持生計,“地方有點偏,生意不太好!”在整個采訪過程中,徐延格婉拒了記者拍照的要求,怕影響他以后找工作。他說,得趕快找個工作養(yǎng)家糊口呢。
工作11年突被辭退
“談了兩個多小時,我差點和經(jīng)理打了起來”
新京報:在肯德基工作了11年,你為什么被辭退了?
徐延格(以下簡稱徐):2005年的9月19日,我一個人被安排了兩個人的活兒,結(jié)果少配了5瓶蘸醬,因為這個事,填了一張書面警告單。
10月1日,我所在的倉庫就我一個人配菜和奶,平時是兩個人。等到晚上一盤算,才發(fā)現(xiàn)裝貨的人多裝走了80箱奶漿。后來又找到順利解決了,等于說這個損失我認為是給挽回了。
到10月11日的時候,我們倉儲的經(jīng)理就找我談話,他說,你配貨沒有按照操作規(guī)程導致多備貨,給公司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加上9月19日出的錯,你可以不用來上班了。
新京報:當時你是什么反應?
徐:我跟他說,如果每次都這樣安排人員,每個人都可能出錯,再說這兩次都沒有影響公司的正常營業(yè)。我跟他說什么都沒用,他聽不進去。
新京報:你們談了多長時間?
徐:兩個多小時,當時經(jīng)理要關(guān)上門,我兩次都給他開開了。因為當時我們起了爭執(zhí),聲音很大,差點打起來了。
當時我就去找了人事專員,他去找了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說,既然倉儲經(jīng)理說了,你還是不來上班了吧。
新京報:你是通過什么方式開始進肯德基工作的?
徐:1995年通過招聘進的北京肯德基配銷中心工作,做搬運工,負責搬貨。每個月能拿一千多一點兒。
新京報:你和肯德基簽勞動合同了嗎?
徐:從沒有簽過合同,2000年時,因為北京對外地人用工管理比較嚴,要暫住證、就業(yè)證什么的,肯德基就讓東城職介代辦,代發(fā)我們工資,我也沒有和東城職介簽過合同。
后來2004年,肯德基要我們跟北京時代橋勞動事務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簽合同,我們都不愿意,心想為什么要和一個壓根沒聽過的公司簽合同,但是也不知道這里面到底有多大的利害關(guān)系,結(jié)果就簽了。
索要補償遭到拒絕
“工齡突然沒了,我怎么不是肯德基的人了?”
新京報:被辭退后,你怎么想到索要補償?shù)模?
徐:我覺得這個管理不對啊。后來我在亞運村那邊買了一本《勞動者權(quán)益手冊》,沒事就翻翻。我一看,覺得肯德基應該給我點補償。我要討回11年工作的補償金,還要治療工作引起的風濕病。因為常年在肯德基冷藏庫工作,我們很多同事都得了風濕。
新京報:你最先是去向誰要這個補償?shù)模?
徐:跟肯德基人事部要的,但他們沒答應,說我不是他們的人,跟他們沒關(guān)系,讓我跟時代橋聯(lián)系。我當時就考慮,我怎么就不是它的人了呢?
又傷心又氣憤,我做了這么多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
新京報:肯德基讓你去找時代橋,你去找過嗎?
徐:沒有,和時代橋簽合同前,我已經(jīng)在肯德基干了9年了,現(xiàn)在這9年的工齡突然沒了,感覺自己無形中被出賣了。我不認識時代橋,如果去找它,這不是很可笑嗎?
新京報:后來你又去找了誰呢?
徐:后來宣武社保的一個人跟我說,我應該先確認勞動關(guān)系,才能給我補保險,這個經(jīng)濟補償金只能通過勞動仲裁,但是仲裁不管社險,我應該找法院給我判決。
今年1月,我就起訴肯德基,索賠經(jīng)濟補償2萬多元。
后來東城法院開庭說我告錯人了,我跟時代橋有勞動合同關(guān)系,被勞務派遣到肯德基工作,跟肯德基的勞動關(guān)系不能確認,訴訟主體有誤。
6月,我又到二中院上訴,一個多月之后,肯德基說想和解。那就和解吧,和解完之后,我就撤訴了。
“背景:今年6月12日,在東城法院法庭上,肯德基公司代理人說,徐延格當時是由北京市東城區(qū)職業(yè)介紹服務中心介紹的??系禄c職介中心簽有用工協(xié)議,約定自2000年1月起,由職介中心為徐繳納社會保險等相關(guān)費用。2004年5月31日,徐延格等一批職工與時代橋簽訂勞動合同,為期一年,2005年5月,合同續(xù)訂一年。肯德基公司再次重復了徐是時代橋員工的說法,稱肯德基與時代橋簽有勞動服務合同,時代橋公司向肯德基提供固定勞務人員,派往肯德基指定的工作崗位提供勞務服務。時代橋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負責人事檔案等管理,并負責辦理社會保險及承擔相關(guān)費用和責任。肯德基為此每月向時代橋支付租用勞動者的租用費。”
二審未開接受和解
“出乎意料,肯德基基本上答應了我的要求”
新京報:是肯德基主動找你和解的嗎?
徐:直接找的我。出乎意料,以前他們的律師說的都是一套一套的,怎么現(xiàn)在說和解?。?
新京報:你接受和解是出于什么考慮?
徐:我問過我的法律援助律師,他們說和解與訴訟的目的是一樣的。然后,肯德基基本上答應了我的要求,這樣雙方都還比較平和。
新京報:你對和解的結(jié)果還比較滿意?能透露一下和解的內(nèi)容嗎?
徐:比較滿意吧。和訴訟的請求還有點出入。我不方便透露具體內(nèi)容。
新京報:肯德基沒有提出讓你繼續(xù)回去工作?
徐:是有內(nèi)部的人跟我提過。問我以后有什么打算?我說沒什么打算。還問我說如果讓上班還去不去?我說還沒有考慮。
新京報:你的訴訟前后經(jīng)歷了多長時間?
徐:8個多月的時間。
新京報:那段時間找工作了嗎?
徐:找過。但我不是今天請假就是明天請假,沒踏實地工作過。
新京報:打官司的主要困難在哪里?
徐:花時間花錢,開一次庭得花我5個工作日。
新京報:中間有沒有想過放棄?
徐:沒有。我就想看看打到最后,國家給我什么樣子的答復。
未來生活如何繼續(xù)
“不再找勞務派遣這類工作了,我不懂法律”
新京報:現(xiàn)在案子告一段落了,你對勞務派遣有更深的了解了嗎?
徐:了解不深刻。我覺得它就是一個用工制度,某個公司要一批人,勞務公司就說我給找到這樣的人,不需要到公司培訓,可以直接上班。
我覺得這個勞動派遣是坑害老百姓的,應該廢除。
新京報:也許是這個制度在運用過程中還沒有細化成熟。
徐:對,就是操作過程中出了問題。
新京報:你覺得你的付出跟結(jié)果相比,值不值?
徐:值。最起碼心理上有一點平衡,但不完全平衡,我的身體因時間關(guān)系沒及時去醫(yī)院檢查。當時我跟律師說,他們說這個很難確認。
另外,肯德基能宣布停止使用勞務派遣錄用新員工,改為直接聘用,這是一種進步。一些工友給我打電話表示祝賀。
“背景:今年8月8日,北京肯德基公司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宣布從當日起,肯德基將停止使用勞動派遣錄用新員工。原配銷中心的派遣員工將轉(zhuǎn)為北京肯德基直接聘用員工,并認可他們以前的年資。
他們表示,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的北京,對雇用外地勞動力有嚴格的限制,因此公司將配送中心的部分工種改成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同時將該工種的原有工人也轉(zhuǎn)出由勞務派遣公司聘用。經(jīng)過近十年的演進,國家政策和社會環(huán)境都發(fā)生了極大的變化,肯德基因此決定調(diào)整政策,將用工方式改成直接錄用。”
新京報:訴訟前,當時想過肯德基有這種改變嗎?
徐:沒有??赡茉诿襟w的關(guān)注下,他們也感覺到自己錯了。還要感謝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沒有他們,可能不會有現(xiàn)在這個結(jié)果。
新京報:你對以后怎么打算的?
徐:還找工作吧,但不會再找勞務派遣這樣的工作了,勞務派遣的當可能不會再上,但是可能上別的當,我不懂法律。
對話律師
“沒拿到勝訴書是一個遺憾”
徐延格的律師表示,需要法律規(guī)范勞務派遣
時福茂,北京市農(nóng)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師,也是徐延格的法律援助律師。近日,他接受了本報的采訪。
還沒有法律去規(guī)范勞務派遣
新京報:你認為,現(xiàn)在的勞務派遣主要存在什么問題?
時:主要的問題是還沒有一個法律去規(guī)范勞務派遣,因此國家的《勞動合同法(草案)》有四條是關(guān)于勞動派遣的,這是一個非常大的進步。
實際上,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有勞動關(guān)系,發(fā)生事故了,應該由用人單位負責賠償金,比如徐延格是11年的用工時間,應該補償11年的勞動補償金。福利待遇都是按照肯德基來支付的。
而如果采用勞務派遣制度,那么可能就是參照時代橋的標準。這樣就導致徐延格不能按照11年的工齡支付勞動補償金,這對他的損失是非常大的。
勞務派遣用好的話是件好事
新京報:那如何評價勞務派遣制度本身呢?
時:這個制度如果用好了的話,是一件好事。
靈活的用工,對于勞動者來說,他也不知道到底哪里在招工,他可以直接找派遣公司就行了。但現(xiàn)在有很多公司鉆法律的空子,惡意運用這項制度。
新京報:和解對肯德基和徐延格來說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畢竟在法律程序上還沒有給出一個確定的答案,你作為代理律師,有沒有遺憾啊?
時:肯德基已經(jīng)明確表示以后將直接跟員工簽訂合同,承認所有員工的實際工齡,盡管在法院沒有說我們是對的,但實踐操作中已經(jīng)證明了。
從司法的角度來看,我們沒有拿到法院勝訴書,這的確是一個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