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清晨,湖北荊州市沙市區(qū)蛇入山農貿市場,所有經營豆制品的攤位都貼著一張通告:“經豆制品商會討論并通過,從2007年8月2日起豆制品價格適當上調……”通告署名龍興豆制品加工廠。
該通告規(guī)定了香干子、豆腐等4個品種的市場銷售價格,平均漲幅為20%左右,如以前售3元/公斤的干子,漲到4.2元/公斤。
同時,荊州城區(qū)其他市場的豆制品商戶也收到了這個“通告”,并按照這個“通告”規(guī)定的價格銷售豆腐等。
接到群眾反映該市沙市區(qū)豆制品經營者突然集體漲價的舉報后,荊州市物價局立即組織物價檢查人員,對豆制品主要經營戶價格執(zhí)行情況進行立案檢查。
物價部門查明:8月2日,該市豆制品經營戶集體串通,決定統(tǒng)一提高豆制品價格。并以一家私人豆制品加工廠的名義冒稱“商會”,自行實施了漲價行為。
針對這一價格違法行為,荊州市物價局采取了從源頭抓起的辦法,調查“公告”落款單位“龍興豆制品加工廠”,在確認事實后,給予“龍興豆制品加工廠”警告處罰,責令立即停止和糾正其價格串通、哄抬價格行為。該局還責成相關經營戶立即收回所有在市場上張貼的漲價“公告”,消除社會影響。
廠家和商家得知漲價是違法行為后,主動收回或撕毀了“通告”,誠懇認錯并改正錯誤,回調豆制品的銷售價格。但因豆制品成本增加,目前該市集貿市場商品價格相比整體調價前,每公斤平均漲了0.1元。
物價部門介紹,豆制品價格屬于市場調節(jié)價,經營者可以根據(jù)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定,但必須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