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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配方食品國家標準修訂稿由11項整合為5項

   2008-12-08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5750

    僅時隔一天,在GOOGLE(谷歌)上,關于12月6日召開的嬰幼兒食品標準學術研討會的相關消息就達到了近20萬條。這次研討會備受關注的原因就在于,從其間傳出的消息稱,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將進行較大程度地修改,最重要的是要將原有的11項國家標準整合為5項。

    其實,修訂標準本身并不像某些媒體渲染得那么有噱頭。不過,此次修訂工作會給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帶來哪些新變化,的確值得關注。

    做減法的意義

    記者注意到,在此前的報道中,并沒有提到整合之后5項標準的具體情況。嬰幼兒食品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成員陳巖告訴記者,修訂后的5項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分別為:《嬰兒配方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谷基加工食品》和《嬰幼兒罐裝食品》。陳巖表示,之所以從11項減為5項,就是為了更科學、更全面地對嬰幼兒配方食品進行規(guī)范。

    比如,《嬰幼兒罐裝食品》(征求意見稿)就是在GB 10775-1989《嬰幼兒輔助食品 蘋果泥》、GB 10776-1989《嬰幼兒輔助食品 胡蘿卜泥》、GB 10777-1989《嬰幼兒輔助食品 肉泥》、GB 10778-1989《嬰幼兒輔助食品 骨泥》、GB 10779-1989《嬰幼兒輔助食品 雞肉菜糊》、GB 10780-1989《嬰幼兒輔助食品 番茄汁》等6項現(xiàn)行標準的基礎上整合修訂而成的。

    陳巖說:“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種類今后肯定會增加,如果還按照過去的思路,根據(jù)具體的某一類食品來制定標準,肯定是不科學的。”

    記者注意到,除了《特殊醫(y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征求意見稿)之外,其他的3項標準,都是在3項現(xiàn)行標準的基礎上修訂整合而成的。

    “現(xiàn)行標準存在著相互交叉,甚至有些指標互相矛盾的問題。經過此次整合修改之后,這個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中國營養(yǎng)學會婦幼分會主任委員蔭士安在嬰幼兒食品標準學術研討會上如是說。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標準對于嬰幼兒配方奶粉的奶粉分類也做了“減法”,即把過去的Ⅰ、Ⅱ、Ⅲ段減少為兩類:嬰兒、較大嬰兒和幼兒。“這一方面是為了和國際接軌,另外也是從實際出發(fā),減少無謂的工作。”

    做加法加了什么

    通過對比,記者發(fā)現(xiàn)5項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與現(xiàn)行的11項國家標準相比,的確增加了不少新內容、新規(guī)定。

    以《嬰兒配方食品標準》(征求意見稿)為例,從檢測項目上看,增加了10余項檢測內容:在維生素項目中,增加了維生素K、泛酸、葉酸、生物素;在礦物質和微量元素項目中,增加了鈣磷比值和錳、硒;在污染物和微生物項目中,增加了阪崎腸桿菌、沙門氏菌、尿素酶活性、氟,其中,阪崎腸桿菌是近幾年發(fā)現(xiàn)的對嬰幼兒健康損害嚴重的一種病菌。

    陳巖表示,之所以增加這么多的檢測項目,就是要更加嚴格、更加全面地對嬰幼兒配方食品進行檢測,以免給孩子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另外,新修訂的標準還做了一個“加法”,即在原有的“最小值”的基礎上,對營養(yǎng)成分增加了“最大值”的限制。比如,《較大嬰幼兒配方食品》(征求意見稿)中規(guī)定,配方食品每100千焦中蛋白質的含量應不得超過1.3克,脂肪不得超過1.4克。

    蔭士安表示,在嬰幼兒食品中,營養(yǎng)素含量少了會導致營養(yǎng)不良,但是多了也會引起中毒,尤其是對具有潛在中毒可能性的營養(yǎng)素最大值的界定非常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和其他新標準不同,《特殊醫(y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征求意見稿)并沒有相關的現(xiàn)行標準可參照。據(jù)悉,該標準是按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相關標準來制定的,其針對的是苯丙酮尿癥嬰兒配方食品、抗過敏嬰兒配方食品、防溢奶嬰兒配方食品、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陳巖認為,隨著我國嬰幼兒配方食品產業(yè)的發(fā)展,特殊醫(y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也會有更大的發(fā)展空間,出臺這個標準,就是希望從一開始就和國際先進標準接軌,確保產品質量。

    記者還在《嬰兒配方食品標準》(征求意見稿)中發(fā)現(xiàn)了一個有意思的“加法”,即按照該標準的規(guī)定,今后嬰兒配方食品應標明:嬰兒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無母乳時可食用本產品;標簽上不能有嬰兒和婦女的形象,同時對于嬰兒配方食品理想化的使用結果,也不能出現(xiàn)任何圖片和文字。

    據(jù)悉,目前這5項標準的征求意見工作已經結束,有望明年正式發(fā)布。

    相關鏈接

    我國最早發(fā)布嬰幼兒配方食品標準是在1989年。當年,我國共頒布實施16個嬰幼兒食品國家標準,明確規(guī)定了強化的營養(yǎng)素種類及強化數(shù)量。

    1994年,衛(wèi)生部出臺GB14880-94《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其管理重點是嬰幼兒配方食品,規(guī)定的營養(yǎng)強化劑主要有氨基酸、維生素和微量元素,強調這些營養(yǎng)素用量一般占RDA(每日營養(yǎng)供給量)的1/3至2/3,并明確了營養(yǎng)強化劑歸食品添加劑管理。

    1997年,原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發(fā)布強制性國家標準《嬰幼兒配方乳粉及嬰幼兒補充谷粉通用技術條件》、《嬰兒配方乳粉Ⅰ》、《嬰兒配方乳粉Ⅱ、Ⅲ》。

    2001年,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對嬰幼兒配方乳粉實施許可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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