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昨日發(fā)出《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條款的通知》,明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也可從事烹飪和學前教育教學工作。該規(guī)定將立即執(zhí)行。
省教育廳稱,原規(guī)定“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視為不合格”中的第二款“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但肝炎病原攜帶者不能從事烹飪和學前教育教學工作”,現(xiàn)調整為“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除外),但肝炎病原攜帶者不能從事烹飪和學前教育教學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除外)”,這意味著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可以從事烹飪和學前教育教學工作了。(華西都市報 記者肖笛 實習生許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