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人員查獲的沒有貼標簽的酒和“軍隊特供酒”。
共計2004瓶,貨值400萬元左右
標有十五年陳釀字樣的假冒茅臺酒瓶、假冒茅臺酒商標,打著“部隊特供酒”、“內部特供酒”旗號的仿茅臺酒,藏身于“老醬坊”、“金郎”等酒箱中。昨日,新快報記者隨廣州市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在白云區(qū)石井鎮(zhèn)查獲一涉嫌假冒“茅臺酒”的銷售窩點,共查處假冒酒167箱,共2004瓶,涉案價值400萬元左右。
爆料 喝完“賴茅酒”頭痛一天
今年2月中旬,從事服裝生意的陳先生到白云區(qū)石井鎮(zhèn)鴉崗大道慶民物流市場一家檔口提貨時,偶然發(fā)現其檔口擺滿了從貴州運來的白酒,其中不少還號稱是茅臺集團的“內部特供酒”,但這些白酒都不對外銷售。
聽聞陳先生平時喜歡小酌兩杯,檔口的負責人便向他推薦了一款標有1987年茅臺鎮(zhèn)出產的“賴茅酒”。陳先生當即買了一箱回家,當晚約了幾個朋友喝了一瓶,但第二天所有人都頭痛了一天。
拿出酒瓶細細一看,陳先生更發(fā)現不妥,這款1987年出產的“賴茅酒”包裝粗糙,一瓶酒臨近倒光時,突然涌現出來很多渣滓,“像粥底的爛米飯一樣”。陳先生說,這些酒過于便宜,加上來源渠道不明,因此他懷疑自己喝到了假酒。當他向檔口負責人討說法時,對方回應稱“貨里面有真有假,你不幸恰好喝到了假酒”。
“明知是假的我不報料,我自己心里都過不去。”陳先生說,之所以選擇向媒體報料,是希望能為食品安全問題盡一份力。據他了解,在涉事的物流公司內,每到年節(jié)前夕就會有大量的涉嫌假冒的白酒運來,“最多的時候一輛貨車里面有80%運的是酒,其中又有60%以上是假酒。”
突檢 檔口擺滿各種“茅臺酒”
昨日上午10時許,本報記者暗訪發(fā)現,該檔口位于白云區(qū)石井鎮(zhèn)鴉崗大道慶民物流園內,面積約一百多平方米。其他檔口都有自己的門頭招牌。但A09檔除了白色卷閘,沒有任何名稱標識。上午10時30分,一輛貴州車牌大貨車停靠在門前,除了零散的服裝外,大部分都是外包裝為茅臺鎮(zhèn)或茅臺酒廠及分公司出產的白酒。
上午11時許,廣州市工商局食品處、經檢處、專業(yè)分局等部門組成的執(zhí)法隊伍來到該檔口進行突擊檢查。在檔口進門處,紅褐色包裝紙箱“茅漿窖”特別引人注目。紙箱油浸一般,用手摸上去有點油滑。紙箱似潮濕變軟,箱上印著貴州省茅臺釀酒一分廠。執(zhí)法人員打開一箱查看,酒瓶上的標簽比較粗糙,顯出經歷年月的“滄桑”,生產日期為一九八七年六月十三日。
在倉庫里面,還有標稱貴州茅臺酒廠保健酒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大中國”,標稱貴州茅臺鎮(zhèn)懷橋酒廠生產的“七醬”,標稱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zhèn)帝皇酒業(yè)生產的“金郎”等9種各式各樣白酒。屋內灰塵滿地,除了成箱的白酒,還有衣服、冰箱、輪胎等各種貨運物資散放一地。
查處 “箱中箱”藏多種特供酒
中午12時30分,令人驚愕的一幕被工商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在標稱貴州茅臺鎮(zhèn)賴古王酒廠生產的“賴古王酒”紙箱里面竟然是“十五年陳釀內部特供酒”,生產日期為2011年6月29日,酒瓶的樣式以及瓶身圖案都仿造茅臺酒。接著,執(zhí)法人員在標稱包裝為貴州仁懷市茅臺鎮(zhèn)帝景酒業(yè)生產的“金郎”紙箱里面竟然發(fā)現仿茅臺酒樣式的“部隊特供酒”。執(zhí)法人員還在角落里發(fā)現了一箱“老醬坊”,打開一看,全部是“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局專用酒”。
隨后,現場執(zhí)法人員逐一打開箱子進行檢查,記者注意到,涉嫌假冒“茅臺酒”的瓶身外觀均與正宗的茅臺酒相似,但在標簽上則是花樣百出,“內部特供酒”、“部隊特供酒”、“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局專用酒”等名目不一,但大多印制粗劣,仔細辨認便可看出不妥。在一瓶所謂的“茅臺集團內供酒”上,生產者還煞有介事地印上“時代消費新概念、省去外包裝、盡在酒品質”的標語。而瓶身的紅色絲帶上,赫然印著:茅臺集團內供酒,內部專供,不得外銷。
另外,工商部門還發(fā)現有12箱和茅臺酒瓶相仿的白酒沒有任何標簽,瓶蓋上也沒有明顯的防偽標志。“貼上什么標志就是什么酒。”現場一位執(zhí)法人員感慨。經過執(zhí)法人員現場查處和清點,涉嫌假冒“茅臺酒”167箱。其中,仿冒“茅臺酒”標明“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服務局專用酒”、“部隊特供酒”、“內部接待”以及無標識酒共計67箱。另外,標稱貴州省茅臺釀酒一分廠生產的“茅漿窖”100箱。據統計,共計2004瓶,貨值400萬元左右。
目前,167箱酒已經查封,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現場 不時有人來提貨 檔口屬無照經營
在該物流檔口最里面是一個小單間,執(zhí)法人員控制了現場負責人王某,但其無法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
據其交代,其與堂兄于今年2月以個人名義與廣州市慶民物流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租住倉庫。他聲稱只是貴州翔宇泰發(fā)物流貨運有限公司員工,而倉庫為貴州公司的一個倉儲點,承接貴州公司發(fā)來的貨品再運送到各地。具體發(fā)送“茅臺酒”的貨主是誰?王某表示回憶不起來。通過查看供貨單發(fā)現,這些酒流向大部分是廣州市內各區(qū),也有的運往深圳、佛山、珠海等地。
昨日下午3時左右,清查現場來了一中年男子。他稱自己是剛從貴陽坐飛機到廣州,“我們自己酒廠的酒,想帶到廣州自己喝,所以就沒有標簽標示”。該男子表示,因為坐飛機不能托運10箱酒,所以只能通過物流,他同時還出示了貴州公司和廣州營業(yè)處的相關營業(yè)執(zhí)照和證明。隨后,記者咨詢了白云機場,相關負責人表示,只要符合機場的相關規(guī)定,10箱酒是沒有問題的。
隨后,又有一名男子找檔主要一箱貨,檔主表示所有貨物都暫時不能動。而記者注意到,一名打扮時髦的中年女子也一直跟在執(zhí)法人員左右。當記者詢問她有何事時,她也表示是要取貨。但是什么貨,她不愿意透露。
報料人:佚名獎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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