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單位】 廣東省人民政府
【發(fā)布文號】 粵府〔2014〕15號
【發(fā)布日期】 2014-04-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備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4/t20140416_490111.html
【發(fā)布文號】 粵府〔2014〕15號
【發(fā)布日期】 2014-04-16
【生效日期】
【效 力】
【備 注】 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404/t20140416_490111.html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現將省政府領導同志分工調整通知如下:
朱小丹 省長,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審計工作。分管省審計廳。聯系審計署駐粵相關機構。
徐少華 常務副省長,分管省政府機關、發(fā)展改革、物價、財政、編制、國有資產、稅務、糧食、發(fā)展研究中心、重點項目、文史、參事、檔案、地方志工作。分管省府辦公廳、省發(fā)展改革委、財政廳、編辦、國資委、地稅局、參事室(文史館)、發(fā)展研究中心、檔案局、地方志辦、代建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省國稅局、財政部駐廣東省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南航集團、南方電網有限公司,廣鐵(集團)公司。
招玉芳 副省長,分管商務、口岸、外事、旅游、僑務、港澳事務、對臺工作。分管省商務廳(口岸辦)、外辦、旅游局、僑辦、港澳辦、臺辦、貿促會。聯系省僑聯、臺聯,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駐粵相關機構,香港中聯辦、澳門中聯辦駐粵機構。
陳云賢 副省長,分管教育、科技、文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知識產權、金融工作。分管省教育廳、科技廳、文化廳、新聞出版廣電局
(版權局)、知識產權局、金融辦、科學院、社科院、工業(yè)技術研究院。聯系省社科聯、文聯、科協、作協,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jiān)局、廣東證監(jiān)局、廣東保監(jiān)局、金融機構駐粵分支機構、中科院駐粵有關機構。
劉志庚 副省長,分管經濟與信息化、交通運輸、統計、通信、質量監(jiān)督、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國防科工辦)、交通運輸廳、統計局、質監(jiān)局、安全監(jiān)管局。聯系南方能源監(jiān)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廣東海事局、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省郵政管理局、專用通信局、煙草專賣局,交通運輸部駐粵有關機構。
許瑞生 副省長,分管國土資源、環(huán)境保護、核應急、城鄉(xiāng)建設、體育、工商管理、人防工作。分管省國土資源廳、環(huán)境保護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體育局、工商局、人防辦、地質局、核工業(yè)地質局。聯系省工商聯,省煤炭地質局、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
林少春 副省長,分管民族、宗教、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衛(wèi)生計生、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婦女、兒童工作。分管省民族宗教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wèi)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婦兒工委。聯系團省委、省婦聯、紅十字會。
鄧海光 副省長,分管民政、水利、農業(yè)、林業(yè)、海洋漁業(yè)、供銷社、扶貧、應急、人民武裝工作。分管省民政廳、水利廳、農業(yè)廳、林業(yè)廳、海洋漁業(yè)局、農科院、農墾總局、供銷社、扶貧辦。聯系省殘聯、地震局、氣象局,水利部、農業(yè)部、國家海洋局駐粵有關機構。
李春生 副省長,兼任省公安廳廳長,分管公安、司法、監(jiān)察、法制、海防與打私工作。分管省公安廳、安全廳、監(jiān)察廳(預防腐敗局)、
司法廳、法制辦、海防與打私辦、公安邊防總隊、公安消防總隊。聯系省法院、檢察院、廣州海事法院、武警廣東省總隊,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司法廳、法制辦、海防與打私辦、公安邊防總隊、公安消防總隊。聯系省法院、檢察院、廣州海事法院、武警廣東省總隊,廣州、深圳、珠海、汕頭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