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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螃蟹白菜辦“身份證” 上海破解食品追溯難題

   2014-08-18 人民日報14330
核心提示:  擺上居民餐桌的一棵蔬菜、一條魚出自哪塊田地、哪方池塘?能否追查得到?和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攤販、小店食品能不能

  擺上居民餐桌的一棵蔬菜、一條魚出自哪塊田地、哪方池塘?能否追查得到?和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緊密相關的攤販、小店食品能不能追溯?日前,上海市政府就《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草案)》舉辦立法聽證會,與會代表進行了討論。

  依照《辦法(草案)》,上海擬對食品安全風險較高、消費量較大的糧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等8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以及經(jīng)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其他類別食品,實施信息追溯管理。對這一追溯范圍,爭議的焦點集中在蔬菜、水產品該不該納入信息追溯。

  很多聽證代表都表示附議。“百姓都關心蔬菜有沒有農藥殘留、水產有沒有抗生素激素超標,但追溯來源著實不易。怎么能證明市民買到的一條魚是出自哪里?每條魚每棵菜都弄個追溯碼,增加的成本會不會轉嫁給消費者?”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陶愛蓮問。

  楊浦區(qū)國和菜市場管理者夏雄偉表示,他們市場中有80%的蔬菜來自外省市,追溯源頭不易。每個小販每天要批發(fā)10多個品種蔬菜,要在批發(fā)到零售的兩個小時內輸入信息,做好追溯,很難。

  “明知有困難,但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我們還是要把蔬菜、水產列入追溯目錄。”上海市食藥監(jiān)局局長、市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閻祖強說,上海蔬菜檢出合格率以前不高,近幾年已上升到98%。但上海食品自給率低、對外依賴度高,“立法可以倒逼農業(yè)種養(yǎng)和食品行業(yè)走向規(guī)?;?、規(guī)范化生產。”

  另一個爭議的焦點是:要不要對小飯店、小食品店也實施信息追溯管理?

  《辦法(草案)》初定的實施信息追溯管理的食品生產經(jīng)營者范圍是:食品生產加工企業(yè)、屠宰加工場、進口食品企業(yè)、食品批發(fā)市場和標準化菜場的場內經(jīng)營者、超市、大賣場、中型以上食品店、食品儲運配送單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學校食堂、中型以上飯店等。

  上海市政協(xié)委員張建華則認為,上海有20多萬家小食品企業(yè),小店沒有能力承擔每天搜集、傳輸信息數(shù)據(jù)供追溯的成本,數(shù)據(jù)是否屬實也難以有效監(jiān)管,還可能加重消費者負擔。

  在閻祖強看來,在我國,“一桌一凳一口鍋”就能干食品業(yè)的現(xiàn)狀,必定要隨著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而逐步實現(xiàn)規(guī)范,讓講誠信的企業(yè)做大做強,才能減少食品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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