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xí)記者馬艷通訊員伍彩芳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防城港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了一起走私國家禁止進(jìn)出口貨物、物品案,被告人朱某、吳某受他人雇請,從越南走私134.88噸凍牛肉入境,兩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2013年12月4日,朱某、吳某受他人雇請,駕駛鐵殼船前往越南永實島等待裝載貨物。同年12月7日,朱某、吳某將鐵殼船開到越南三屯碼頭裝載凍牛肉,隨后將船往中國方向行駛。當(dāng)行駛到廣西東興市大口海域時,朱某等人被中國緝私警察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