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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順義取締食品加工小作坊

   2015-03-16 北京日報2350
核心提示:本報訊(通訊員 杜輝)為讓百姓吃得更安全,自昨天起,順義區(qū)取締區(qū)內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并引導有條件小作坊轉型成企業(yè)。
     本報訊(通訊員 杜輝)為讓百姓吃得更安全,自昨天起,順義區(qū)取締區(qū)內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并引導有條件小作坊轉型成企業(yè)。

    近日,筆者隨順義區(qū)食藥監(jiān)局工作人員走訪了該區(qū)內的幾家生產加工作坊。在一家制作豆腐的小作坊里,墻壁和地面已經看不出本來的顏色,門窗上滿是油膩,屋頂用塑料布和木棍支撐著,如果不是剛出鍋的豆腐正在冒著熱氣,這里更像是一間廢棄的舊屋。隔壁的兩間屋子作為倉庫堆滿了黃豆,豆子已經發(fā)霉,院子里支起一個棚子,用來存放食品添加劑。

    “除了環(huán)境臟亂差外,這些食品加工作坊使用的器具、設備、設施達不到食品級材質的要求,像漆桶、油桶是不能作為食品器具來使用的。另外,小作坊往往根據經驗來使用食品添加劑,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該區(qū)食藥監(jiān)局食品生產科科長郝永輝說。

    據介紹,食品加工作坊如果想繼續(xù)在順義從事食品加工,可以開辦食品生產企業(yè),或是轉為現場制售。按照本市實施新的食品生產企業(yè)準入標準,食品生產企業(yè)要求總面積不低于475平方米,其中包括加工車間、庫房、實驗室和留樣間;需要有相應的管理和檢驗人員,從業(yè)人員需持有健康證;具備消毒、檢驗、計量等設備。在商場超市、便利店、市場內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在商場超市、便利店、市場外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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