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現(xiàn)批準瑪咖粉作為新資源食品。新資源食品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定。
特此公告。
附件: 瑪咖粉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更多相關法規(guī)請查看:衛(wèi)生部關于新資源食品的公告匯總
附件
瑪咖粉
中文名稱 |
瑪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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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名稱 |
Lepidium meyenii Wa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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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種屬:人工種植的瑪咖(十字花科獨行菜屬) 食用部位:根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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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工藝簡述 |
以瑪咖為原料,經(jīng)切片、干燥、粉碎、滅菌等步驟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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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量 |
≤25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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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zhì)量要求 |
性狀 |
淡黃色粉末 |
蛋白質(zhì)含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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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纖維含量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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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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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
1.嬰幼兒、哺乳期婦女、孕婦不宜食用。 2.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