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黃紅蕾 王志剛
本報記者 陳曉
早報訊 記者從浙江檢驗檢疫局獲悉,韓國食藥廳(KFDA)頒布了《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和《農藥肯定列表制度》。其中,《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將于2016年2月正式實施,《農藥肯定列表制度》將于2016年12月起在3年內全面實施。這兩部法規(guī)提高了進口食品農產品準入條件和口岸檢驗檢疫標準,堪稱韓國史上最嚴。
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將目前韓國《食品衛(wèi)生法》、《健康機能食品相關法律》、《畜產品加工處理法》等涉及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的法令進行了整合,加大了對進口食品安全的管控力度和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新法規(guī)定,建立對出口食品到韓國的海外生產商提前登錄制度,強化現(xiàn)場檢查;實施海外優(yōu)秀生產單位注冊制度,并根據進口履歷及國內外危害情報對進口企業(yè)及進口產品區(qū)分等級管理;農食產品進口程序劃分為預審、通關、流通三個階段進行全程監(jiān)管,將食品安全監(jiān)管重點由口岸延伸至生產源頭。
而按照《農藥肯定列表制度》(PLS)的要求,我國現(xiàn)行使用的大部分農獸藥將納入查驗范圍。
浙江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有關出口企業(yè),須及時關注相關動態(tài),加強與韓國客戶溝通,及早做好應對準備。同時,主動“轉危為機”,按照“海外優(yōu)秀生產單位”注冊標準,提早開展申報注冊,以便新法規(guī)實施后在韓國口岸通關階段獲得更多的便利;其次,應不斷提高質量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和風險意識,加強從原材料到產品出口的全過程管理,尤其要根據韓方新標準要求科學規(guī)范使用農用化學投入品,更好地保障對韓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確保輸韓食品農產品順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