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2015年,公安部開展“打假行動”以來,林州市公安局迅速行動,重拳出擊,相繼破獲假冒化肥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有力維護了市場秩序,保障廣大百姓的食品衛(wèi)生安全。
經過摸排,林州警方于近期摧毀了一生產毒豆芽作坊。林州市小菜園村村民魏某在自己搭建的作坊內使用豆芽速長劑和無根素生長豆芽,然后將生產的豆芽到市場銷售。林州警方對魏某生產的豆芽進行了樣本提取,并送到“洛陽市黎明化工研究院”進行4-氯苯氧乙酸鈉和6-芐基腺嘌呤檢測。經檢驗,魏某生產的豆芽中,檢測出“4-氯苯氧乙酸鈉”,“4-氯苯氧乙酸鈉”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不得作為食品用加工助劑生產經營和使用。魏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目前,該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嫌疑人郭某在林州市經營一家“郭風賢道口燒雞老鋪”,其明知肉制品護色劑中含有的亞硝酸鈉有毒有害的情況下,在制作鹵制品過程中仍濫用肉制品護色劑,該店的肉制品主要銷售給林州市區(qū)居民。經林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豬頭肉亞硝酸鹽含量為80mg/kg/,雞肉亞硝酸鹽含量為16mg/kg。
目前,郭某已被公安機關拘留。林州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購買食品時,一定要認準食品檢驗合格證。(張攻關 程江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