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網(wǎng)

溫州一火鍋店廢油再利用 1個月銷售“老油”500斤

   2017-04-09 中國新聞網(wǎng)4060
核心提示:8日,記者從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去年8月份開始,溫州某知名火鍋店將廢棄油回爐變老油,再提供給客人食用。僅僅一個
      8日,記者從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去年8月份開始,溫州某知名火鍋店將廢棄油回爐變“老油”,再提供給客人食用。僅僅一個月,該店生產(chǎn)、銷售200余包約500斤“老油”。日前,該案在鹿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余某、唐某、凌某、毛某均當庭認罪。
 
    2015年5月,余某來到溫州與妻子籌備火鍋店,占70%的股份。同年9月15日,火鍋店大南門店開始營業(yè),生意火爆。
 
    2016年8月份,承包火鍋店大南門店的洗碗工作的唐某和余某經(jīng)商量決定,再次加工火鍋廢油,并出售給客人食用
 
    8月25日至9月27日間,唐某多次將從火鍋大南門店和新城店撈取的廢棄油,運至其租住的房屋內(nèi),提煉加工成“老油”后,賣給新城店,銷售給客人食用。毛某受老鄉(xiāng)唐某的指使,于2016年9月24日至27日四次來到火鍋兩家門店撈取廢棄油,提供給唐某提煉加工“老油”。
 
    而凌某作為該火鍋店主管廚房的股東,同意廚房給唐某提供火鍋廢棄油及在廚房里使用“老油”制作鍋底銷售給客人食用,并于2016年9月3日受余某指使,來到新城店接收唐某加工成的“老油”給廚房使用。
 
    此前,該火鍋店與另一公司簽訂了協(xié)議,由該公司收取、處理餐廚廢棄食用油脂、運輸、處理。2016年9月27日晚上8點左右,該公司的員工石某到店里收油時,看到有人私自在撈油,詢問對方后,對方答復(fù)稱是火鍋店老板讓其撈油的,遂向公司匯報,此后案發(fā)。
 
    法庭上,唐某稱,每包“煉油”成本為6.5元,他和老板余某協(xié)商賣出的價格是8元/包,每包“老油”只能賺1.5元,總共提供了239包“老油”給火鍋店。
 
    本案的四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guān)的指控均予以認罪。作為火鍋店的老板,余某說,自己一時糊涂犯了錯,真誠表示認罪悔罪,當庭,他連說了兩次“對不起”,表示向消費者致歉。
 
    鹿城法院將擇期對本案作出宣判。(完)
 
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wǎng)站首頁  |  關(guān)于我們  |  新手幫助  |  信息發(fā)布規(guī)則  |  版權(quán)隱私  |  服務(wù)條款  |  聯(lián)系我們  |  網(wǎng)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wù)  |  積分換禮  |  RSS訂閱  |  違規(gu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