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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豆腐作坊為保鮮添加防腐劑 店主被判刑

   2017-10-11 中國江西網(wǎng)4750
核心提示:南昌一作坊主為了保鮮,在生產的豆腐中添加防腐劑。10日,記者從東湖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
      南昌一作坊主為了保鮮,在生產的豆腐中添加防腐劑。10日,記者從東湖區(qū)人民法院獲悉,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東湖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審結此案,以被告人余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據(jù)介紹,2014年7月,被告人余某開始在南昌市經營一豆腐作坊,并憑借經驗在制作豆腐的過程中添加防腐劑,每日生產一兩百盒豆腐。經抽檢,該豆腐作坊中查扣的防腐劑中苯甲酸鈉含量100%,生產的內脂豆腐中苯甲酸鈉含量0.26/kg。2017年7月3日,被告人余某被公安人員抓獲,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余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被告人余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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