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關于深入開展“2011年紅盾護農”行動的通知》(工商市字〔2011〕2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就開展2011年農資抽檢工作安排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檢安排
2011年市局安排檢測的農資商品為化肥170個批次、農藥100個批次、農膜60個批次、成品油(汽、柴油)100個批次、糧面油300個批次。根據不同的季節(jié)、時間以及遠城區(qū)的具體情況,結合“紅盾護農”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種三次專項行動,在本年第一、二、三季度分別針對農膜、肥料、農藥等農資商品開展定向質量監(jiān)測,具體安排如下:
一季度遠城區(qū)化肥、農膜抽檢安排:
江夏:化肥20個批次、農膜10個批次;
黃陂:化肥20個批次、農膜10個批次;
蔡甸:化肥20個批次、農膜10個批次;
新洲:化肥20個批次、農膜10個批次;
漢南:化肥10個批次;
東西湖:化肥20個批次、農膜20個批次;
二季度、三季度化肥、農藥、成品油抽檢安排:
江夏:化肥10個批次、農藥15個批次、成品油7個批次;
黃陂:化肥10個批次、農藥15個批次、成品油7個批次;
蔡甸:化肥10個批次、農藥15個批次、成品油7個批次;
新洲:化肥10個批次、農藥15個批次、成品油7個批次;
東西湖:化肥10個批次、農藥15個批次、成品油7個批次;
漢南:農藥3個批次、成品油4個批次;
沌口:化肥3個批次、成品油4個批次;
東湖高新:化肥3個批次、成品油4個批次;
江岸:成品油7個批次;
江漢:成品油7個批次;
硚口:成品油7個批次;
漢陽: 成品油7個批次;
武昌:成品油7個批次;
青山:成品油7個批次;
洪山:成品油7個批次;
糧面油的抽檢按照“元旦”、“春節(jié)”、“五一”、“十一”四大節(jié)日進行安排。抽檢的對象為:大型超市、糧面油批發(fā)市場、糧面油生產企業(yè)、糧面油經營戶。
二、抽檢要求
以市工商局名義開展組織農資商品、成品油質量監(jiān)測。一是開展農資商品、成品油質量定向監(jiān)測。市工商局將結合“紅盾護農”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種三次專項行動在本年第一、二、三季度分別針對農膜、肥料、農藥等農資商品開展定向質量監(jiān)測,并依據監(jiān)測結果發(fā)布消費警示。各分局要積極配合有關檢測機構按法定程序進行農資商品抽樣,確保被抽檢的樣品合法有效。二是積極配合省局農資商品不定向監(jiān)測。各分局要以新聞媒體披露的、農民群眾投訴突出的、進貨渠道不明的、信譽差、屢次監(jiān)測不合格的經營企業(yè)和品種作為監(jiān)測重點,全面開展執(zhí)法檢查。以省、市工商局名義公布的農資商品定向監(jiān)測結果,對全省、市流通環(huán)節(jié)相同廠家、相同品名、相同型號、同一批次(生產日期)的農資商品有效。各分局可依據省、市工商局發(fā)布的監(jiān)測結果,對不合格農資商品和違法違規(guī)經營行為依法予以處理。各分局在收到檢查報告后,應在30日內將處理情況上報市工商局市場處備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