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注:】本法規(guī)已廢止,詳情請查看:公布《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105號) 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b/c/201012/20101207344827.html
根據(jù)201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對《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進行了調(diào)整,現(xiàn)將調(diào)整后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見附件)予以公布。
進口放射性同位素須按《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和《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報國家環(huán)??偩謱徟?,在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進口經(jīng)營者持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口許可證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xù)。
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商務部、海關總署2008年第111號公告公布的《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同時廢止。
附件: 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