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為增強生產經營者質量誠信意識,嚴厲打擊質量技術監(jiān)督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市局制定了《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曝光暫行規(guī)定》,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曝光暫行規(guī)定
第一條 為增強生產經營者質量誠信意識,嚴厲打擊質量技術監(jiān)督嚴重違法違規(guī)行為,根據質量技術監(jiān)督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質量發(fā)展綱要(2011—2020年)》,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市各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對存在下列嚴重行政違法行為的生產經營者應列入“黑名單”,并依法予以曝光:
?。ㄒ唬┪慈〉觅|量技術監(jiān)督許可證書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非法生產經營,情節(jié)嚴重的;
?。ǘ┯袊乐剡`法違規(guī)行為,被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質量技術監(jiān)督許可證書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的;
?。ㄈ┻`法案件貨值金額15萬元以上,或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或存在暴力抗法等情節(jié)的;
(四)有其他嚴重行政違法行為的。
第三條 對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進行曝光,應堅持逐級審批、公開透明、統(tǒng)一發(fā)布的原則。
第四條 對符合本規(guī)定第二條內容的生產經營者,由所在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市局直屬執(zhí)法機構(以下簡稱各級執(zhí)法機構)填報《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曝光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見附件1)于每月底前報市局辦公室。
第五條 市局辦公室收到《審批表》后,在3個工作日內登記、編號、匯總,并根據業(yè)務范圍轉交相關業(yè)務處室予以初審。
各業(yè)務處室自收到《審批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并報分管局領導審核。
分管局領導在3個工作日提出審核意見,并報主要局領導審批。
第六條 經市局批準予以曝光的“黑名單”,應通過市局門戶網站專欄予以發(fā)布,也可根據工作需要,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上發(fā)布。
第七條 被列入“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自曝光之日起1年內未發(fā)生質量技術監(jiān)督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可向相應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申請從“黑名單”中刪除,經質監(jiān)部門核實確認后,填寫《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解除曝光審批表》(見附件2)報市局批準,可將其從“黑名單”中刪除。
解除曝光的程序應按照本規(guī)定第四條、第五條規(guī)定的審批程序進行。
第八條 對被列入違法違規(guī)“黑名單”的生產經營者,各級執(zhí)法機構應當將其列入重點監(jiān)管范圍,加大巡查頻次、加強監(jiān)督檢查、從嚴監(jiān)管。
第九條 各級質監(jiān)部門要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各項要求,履職盡責,進一步規(guī)范生產經營者行為,落實生產經營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第十條 本規(guī)定由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曝光審批表》
2.《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解除曝光審批表》
附件1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曝光審批表
編號:
被曝光者 基本情況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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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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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生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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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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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違規(guī)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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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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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部門意見 |
負責人簽字: 時間:(單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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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辦公室 擬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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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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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處室 初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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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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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 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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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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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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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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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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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津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行政違法“黑名單”解除曝光審批表
編號:
解除曝光者 基本情況 |
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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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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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曝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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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解除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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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生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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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審批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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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曝光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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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曝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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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部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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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時間:(單位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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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辦公室 擬辦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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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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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處室 初審意見 |
負責人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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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 審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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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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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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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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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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