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凌晨,蒙牛發(fā)表聲明,就其誹謗伊利事件向相關方面及消費者致歉:“公司負有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責任。安勇對伊利及消費者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們深表歉意!”并表示,“下一步,我們將痛定思痛,認真反思,對員工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堅決杜絕此類事情的發(fā)生。”
雖然,蒙牛的這份聲明在“致歉”的同時,亦有強烈的自我辯護色彩和抱屈意味,比如,強調(diào)“近年來,蒙牛集團曾多次遭遇類似的誹謗事件,伊利集團曾花費超過590萬元對我公司進行攻擊”;但是,面對“安勇誹謗事件”,蒙牛能“深表歉意”終歸還是一個值得肯定的進步。
那么 ,包括蒙牛在內(nèi)的中國企業(yè),在此事之后,“痛定思痛”究竟應該具體思考些什么呢?在筆者看來,首先便是,在市場經(jīng)濟環(huán)境下,學會如何正當合理競爭——如何理性、有序、良性地進行市場競爭?不得不說,時下許多中國企業(yè),甚至包括蒙牛這樣的行業(yè)巨頭,并沒有完全學會在市場經(jīng)濟中正當合理地競爭。
這種正當合理的競爭,筆者以為,至少應該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nèi)容。首先是,充分尊重規(guī)則秩序的競爭。這種競爭,顯然不是絕對自由的、沒有界限的,這個界限就是一定的社會規(guī)則秩序,如基本的法律規(guī)則秩序、道德規(guī)則秩序,如果不擇手段地去競爭,那么,自由競爭也就不再是一種自由,而僅僅是一種無原則的惡斗了。
再者,正當合理競爭也必須是充分尊重競爭對手的競爭。一方面,競爭對手的存在,可以不斷激勵調(diào)動自己的競爭潛能,將自身變得更好更強,另一方面,競爭對手也可以時刻為自己提供一種鏡鑒、警醒,不斷幫助自身修正失誤,避免自己因為失去對手而忘乎所以、過度膨脹。所以,競爭對手不僅不值得去仇恨、詆毀,反而應該充分尊重、惺惺相惜。
最后,正當合理的競爭還必須是充分尊重消費者權益的競爭。競爭的目的在于取信取悅于消費者,而正當合理的取信之道顯然只能是不斷提升自身的經(jīng)營水平,讓自己的產(chǎn)品或服務比競爭對手更加質優(yōu)價廉,而不是通過攻訐、詆毀競爭對手而抬高自己,否則,后果必然是既不尊重對手,更不尊重消費者。
實際上,在經(jīng)濟發(fā)展史上,類似這種通過相互之間的正當合理競爭,而促使競爭雙方均不斷成長壯大的商業(yè)案例比比皆是,如我們熟知的麥當勞和肯德基、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波音和空客等。在這種背景下,中國的蒙牛和伊利,何以不能成為下一對共同攜手走向成功的例子,而非得勢不兩立、自相殘殺 、自毀前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