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載:1997年起,鄭州市首次提出實施早餐工程,接下來的十幾年內,早餐工程屢推屢敗,五次工程均以失敗告終?,F(xiàn)在,鄭州市正憋足勁力推第六次早餐工程,政府的補貼力度也很大——每建成一家早餐示范店,市財政按實際投資額50%給予補貼。(具體報道:鄭州15年間推出5次早餐工程均慘淡收場 第6次如何走出怪圈)
五次早餐工程失敗的原因,大致可歸結為以下幾點:進店吃早餐不符合很多人的習慣;政府的嚴格要求導致早餐店與路邊攤相比沒有價格競爭力……如今推第六次早餐工程,補貼力度雖不小,但對早餐店的要求也嚴格得近乎苛刻,如:單體店營業(yè)面積80~120平方米,座位30個以上,提供40個品種早餐,價格低于市場同類早餐產品,示范店還要設置聲像系統(tǒng)、無線網絡等公共服務設施……
且不說早餐店是否有必要搞這么高端的服務,單是“價格低于市場同類產品”這一條,就已經打下空中樓閣的底子。早餐示范店成本遠高于路邊攤,價格卻要比路邊攤便宜,誰能做到?
讓百姓吃上放心早餐,當然是好事,也是政府的義務。但從什么角度去做這件事,就會產生什么結果。如果從打造政績的角度出發(fā),那就難免失敗。所謂工程,往往是因政績的一時之需,往往來自行政權力的強推。工程是否符合百姓需求,能否接受市場檢驗,常被推行者忽視。鄭州早餐工程屢推屢敗,正是因為如此。
服務于政績的早餐工程注定走不遠,不尊重民生需求和市場規(guī)律的各種政績工程,同樣走不遠?!蜈w勇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