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吃油炸食品!”這則由陳寶國為五谷道場方便面所做的廣告,大家耳熟能詳,但是,此廣告的代理公司卻被指拖欠車身廣告費。
廣告的發(fā)布商北京公交廣告公司,在遞交給東城法院的起訴狀上稱,被告北京汪洋浩博廣告公司在代理五谷道場方便面廣告時,與該公司在2005年10月27日簽訂了《北京車體廣告發(fā)布合同》,該合同應(yīng)于今年3月18日履行完畢,但是,在合同到期后,汪洋浩博廣告公司要求延長兩個月,但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之后,公交廣告公司多次催促,汪洋浩博廣告公司明知廣告在繼續(xù)做,就是不給錢、不簽約、不表態(tài)。
公交廣告公司請求法院,要求汪洋浩博廣告公司按原廣告計價標準,為五谷道場方便面支付20余萬元廣告費。
廣告的發(fā)布商北京公交廣告公司,在遞交給東城法院的起訴狀上稱,被告北京汪洋浩博廣告公司在代理五谷道場方便面廣告時,與該公司在2005年10月27日簽訂了《北京車體廣告發(fā)布合同》,該合同應(yīng)于今年3月18日履行完畢,但是,在合同到期后,汪洋浩博廣告公司要求延長兩個月,但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之后,公交廣告公司多次催促,汪洋浩博廣告公司明知廣告在繼續(xù)做,就是不給錢、不簽約、不表態(tài)。
公交廣告公司請求法院,要求汪洋浩博廣告公司按原廣告計價標準,為五谷道場方便面支付20余萬元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