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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力寶原總裁張海:可做替死鬼不當替罪羊

   2006-11-07 中國食品網中食網10180
 歷經19個月的羈押和立案偵查后,檢查機關對健力寶集團前總裁張海以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共計2.38億元為案由提起公訴。昨日上午,該案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海本人出現(xiàn)在庭審現(xiàn)場參加庭審。在上午進行的庭審中,被告人張海對檢察機關提出公訴表示異議,稱自己是被冤枉的,并表示自己可以當替死鬼但不愿當替罪羊。據了解,此次張海庭審將持續(xù)兩天。

  現(xiàn)場:健力寶工作人員旁聽

  此案開庭吸引了很多人前來旁聽。在開庭前,法警對每名旁聽的人都進行了登記檢查,在庭審過程中法警不時檢查庭下是否有人錄音。其中幾人因擺弄手機也被法警當場警告。

  9時30分,庭審正式開始。當被告人張海被法警帶上庭時,和兩年前相比張海明顯消瘦了些許,他朝坐在旁聽席上的母親望去,嘴角微微一笑,他的母親立即低頭開始“嗚咽”。坐在旁聽席上的還有健力寶集團工作人員。檢察機關以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對被告人張海提起公訴。上午的庭審主要是對被告人張海利用職務之便侵占2000萬用于收購健力寶集團股份進行審理。

  辯護:不承認利用職務侵占財產

  庭上,張海承認自己曾寫過2000萬的資金的“張海,ok”簽名,但是他表示簽名只代表“審核”資金,而非“審批”資金,至于資金的流向他不清楚。張海對集團董事會免去他所任的總裁職務表示不滿,他說自己就像在足球場上的運動員,踢著踢著就被裁判紅牌罰下。他說自己從來沒有利用職務侵占公司的錢財,可能是公司財務部門對他誤會了,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可以當“替死鬼”但是不愿當“替罪羊”。

  張海的第一辯護律師張民在法庭上辯稱,公訴人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人張海利用職務之便侵占財產,公訴人在性質和行為主體的認定上產生了錯誤。

  上午11時30分休庭,被告人張海被法警帶出法庭,張海的母親哭著喊道“我的兒啊!”撲向張海,當即被法警勸開。昨日上午的庭審結束后,法警再次對旁聽的人攜帶的手提包進行檢查,檢查通過后方可離開。

  廣州日報

  案件回放

  2002年初,浙江國投受托以3.38億元收購健力寶75%股權,年僅28歲的張海入主健力寶。2004年8月26日,健力寶集團董事會的祝維沙、葉紅漢二人聯(lián)合召開集團董事會,作出了免去張海集團董事的決定。此后,祝維沙開始全面掌控公司經營權。9月份,一直懷疑張海在外的一系列資本擴張乃謀私之舉的健力寶集團新董事會開始對公司財務進行審計調查。

  2005年3月張海因涉嫌挪用資金罪被刑事拘留,兩個月后三水區(qū)工商局核準上述股權變更登記。今年11月,檢查機關對健力寶集團前總裁張海以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共計2.38億元為案由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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