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銷售867萬余元
本報訊 范躍紅 佳劍 以每斤1元左右的低價從農戶手中收購死豬,經過簡單加工,轉手便以接近市場價賣出,短短幾年,他們在自設的非法屠宰加工點加工了7.8萬余頭死豬,千余噸的死豬肉流入市場,7月26日,董國權等17名無良商販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浙江省嘉興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嘉興市檢察院指控,董國權、陳雪忠、姚建平以非法盈利為目的,在嘉興市南湖區(qū)鳳橋鎮(zhèn)三星村北張家橋17號董國權家中設立非法屠宰場,并糾集被告人沈惠林、夏同官、李文花、王全英、馬大榮、董小春、翟祥銀等人在該非法屠宰場收購、加工、銷售死豬肉。被告人張惠強、褚根富及褚在根、王小觀、屠晨飛(以上三人均另案處理)等人在嘉興市南湖區(qū)鳳橋鎮(zhèn)、新豐鎮(zhèn)等農戶家中收購死豬銷售給該非法屠宰場。凌其玉、車建林、曹福全、丁燕娟、張要興等人明知該非法屠宰場加工、銷售的系死豬,仍予以收購、運輸、銷售給他人食用。
據(jù)介紹,董國權的非法屠宰場開設已有一段時間,專門做的就是死豬生意。從2008年底至案發(fā),這個屠宰場銷售死豬肉的金額達到了87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