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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撤銷嬰幼兒奶粉“限帶令”有四條件

   2013-03-25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10420

    香港特區(qū)政府食物及衛(wèi)生局局長高永文23日表示,撤銷限帶嬰幼兒奶粉出境的法例要滿足四方面條件,包括整體奶粉供應充足、訂購熱線完善、零售點有效補貨及可以接受訂貨。

    高永文表示,撤銷法例要由四方面措施執(zhí)行的具體成效決定,現(xiàn)階段不適宜為撤銷法例提出具體時間。"要(通過)四方面完善(嬰幼兒配方奶粉的)供應,才會考慮撤銷,相信這并非簡單的工作,也非純粹政府的行為,而是要通過與零售商及供應商的緊密合作。"

    高永文重申,"限帶令"的目標,是要確保香港本地父母能為嬰幼兒購得足夠配方奶粉,政府的這一立場沒有改變。

    然而,"限帶令"條例引發(fā)的爭議仍在持續(xù)。這項條例3月1日正式生效后,目前已有多人因違反條例被拘捕,更出現(xiàn)多宗內地訪港旅客因攜帶奶米粉出境被海關錯誤檢控的情況。根據(jù)條例,違例者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jiān)禁兩年。

    香港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指出,"限帶令"對奶粉的定義模糊,加上無法靈活處理每個個案,令部分訪港旅客無辜"中招".他認為,當局應當盡快撤回有關條例,如不能撤回,則應在實施初期給出一段時間寬限期,從輕處理。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則認為,"限帶令"有必要但并非長久之計,是否要取消還要看社會能否承受住水貨客卷土重來的沖擊。

    高永文表示,特區(qū)政府會接受和檢視"限帶令"措施在執(zhí)行上或立法過程中受到的批評。在今后推出政策時,會更多利用內地媒體,協(xié)助與內地民眾溝通、解釋相關的新措施。(記者葛瑜瑋)

    (人民網(wǎng)-人民日報 葛瑜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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