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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擬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單”

   2013-04-18 中國食品網中食網7660

    深圳擬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單”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蘇海強

    深圳商報記者 蘇海強

    昨天,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在其官網上發(fā)布《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向全社會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3年4月17日至2013年5月1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傳真或網絡郵件方式返回意見,并請注明聯系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根據征求意見稿,深圳將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對進入“黑名單”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公開曝光,并進行重點監(jiān)督管理。

    信息將納入政府采購考核指標

    該《辦法》顯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是指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司法機關以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生成的與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狀況有關的記錄,以及按約定方式向企業(yè)、行業(yè)協(xié)會、社會中介機構和其他組織征集的反映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狀況的記錄。《辦法》所稱食品生產經營者,是在我市范圍內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和與食品相關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及餐飲服務的企業(yè)、食堂及個體工商戶等。

    根據該《辦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分為基本信息、不良信息、良好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中,基本信息包括注冊登記信息、組織機構代碼、行政許可信息、其他基本信息;不良信息包括抽檢不合格信息,案件及處罰信息,吊銷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信息,其他不良信息;良好信息包括認證信息、獲獎信息、其他良好信息;其他信息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員信息、量化分級管理信息、其他相關信息。

    記者采訪獲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記錄將納入政府采購考核指標。該《辦法》稱,行政機關在核準登記、資質認定、年檢年審、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示范推薦等管理活動中,可以通過深圳信用網查詢并使用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記錄。

    九種情形將打入“黑名單”

    該《辦法》顯示,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運用監(jiān)管手段,根據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記錄,將部分有嚴重不良信息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有關責任人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有下列九種不良情形之一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有關責任人,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移送司法機關,且被確定追究刑事責任的;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偽造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篡改生產日期、保質期的;發(fā)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在申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許可的;有其他嚴重失信行為的。

    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的,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將通過深圳信用網“曝光臺”欄目對外公布,或通過新聞媒體、政務網站等其他方式對外公布,并記入全市企業(yè)信用檔案。公布事項包括違法生產經營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營者)姓名、有關責任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員姓名、違法違規(guī)行為、處罰等信息。

    對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將進行重點監(jiān)管,對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動態(tài)等級進行降級處理,并建議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不選擇其承辦重大活動。 “食品安全黑名單”公布期限屆滿后,市市場監(jiān)管局將終止在深圳信用網“曝光臺”欄目中對外公布,轉為企業(yè)信用信息檔案,并按電子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移交檔案部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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