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網

廣州機場新規(guī):攜帶生燕窩入境或將被罰5000元

   2014-07-21 廣州日報2210
核心提示:攜帶生燕窩入境,或將被罰款5000元。記者昨日獲悉,廣州機場檢驗檢疫局已于6月下旬起,開展對入境旅客攜帶禁止攜帶物(農業(yè)部171
     攜帶生燕窩入境,或將被罰款5000元。記者昨日獲悉,廣州機場檢驗檢疫局已于6月下旬起,開展對入境旅客攜帶禁止攜帶物(農業(yè)部1712號公告)入境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開展2周以來,已處罰違法旅客6人。
 
    依照相關條例規(guī)定,攜帶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需檢疫物入境,而未向檢驗檢疫機構申報或依法辦理檢疫審批手續(xù)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廣州機場檢疫檢疫局提醒廣大旅客,未經檢疫的新鮮水果、新鮮蔬菜、生燕窩、海馬及肉類、奶制品等,均屬旅客禁止攜帶入境物品,從境外(含港澳臺)入境回國時請勿攜帶。
 
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新手幫助  |  信息發(fā)布規(guī)則  |  版權隱私  |  服務條款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RSS訂閱  |  違規(gu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