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郭宏鵬 通訊員肖康 為改善豆芽外觀獲取更多利潤,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滲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近日,江西省永新縣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經查明,唐某從2012年2月以來,通過電話定購、匯款郵購的方式,從貴州省購買AB種子處理劑用于生產食品黃豆芽和綠豆芽,并在蘆溪鄉(xiāng)市場上銷售滲入AB種子處理劑的黃豆芽和綠豆芽長達兩年之久,共生產1萬斤左右的黃豆芽,1.5萬斤左右的綠豆芽,總共銷售的豆芽金額在3萬至3.5萬元。案發(fā)后,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退賠了非法所得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