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工業(yè)松香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男子仍利用它為豬頭脫毛,用來制作有毒有害的食品。近日,54歲的本市籍男子錢華(化名)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錢華從事豬頭肉加工生意10多年了。自2014年開始,他先后向他人購買了250多公斤工業(yè)松香,用來給豬頭脫毛,后將加工好的豬頭肉制品進行銷售。同時,錢華還將這些豬頭制品賣給其他同行經營的鹵菜店和熟食店。
2015年8月中旬,民警在處理一起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時,涉案人將錢華供出,民警很快將其抓獲。
近日,法院依法審結了此案,錢華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銷售,其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