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歷來是政府職能部門監(jiān)管最嚴的領域之一。而之所以食品安全事件時有發(fā)生,我認為違法成本太低是主要原因。”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總隊一支隊支隊長劉震華說。
晨報記者 張昱欣
在今年市人代會上,國家食藥監(jiān)局最新曝光的一則消息引發(fā)不少市人大代表的關注。在開展打擊食品使用違法添加劑行動中,國家食藥監(jiān)部門發(fā)現有35家餐飲企業(yè)所生產的食品中含有罌粟殼等成分,上海也有多家餐飲企業(yè)涉入其中。
食品安全問題再度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違法者“換面”又來
多年扎根在一線執(zhí)法的劉震華坦言:“在實際執(zhí)法過程中,一些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后,往往銷聲匿跡一段時間,等風頭過了,就改換門庭東山再起。也有一些情節(jié)嚴重的,雖然違法主體可能被限制從事餐飲行業(yè),但通過親戚朋友等關聯對象,仍然可以變著法子重操舊業(yè)。”劉震華透露,近年來,公安部門組建了食品藥品犯罪偵查總隊,并在上海17個區(qū)縣公安機關成立相應偵查支隊,為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和加強行刑銜接提供制度和組織保障。
嚴格建淘汰退出機制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的食安法,在市人大代表、上海飛馬進出口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偉看來,對于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一些處罰措施仍不足以遏制不法之徒在暴利刺激下不顧食品安全底線鋌而走險的貪婪和沖動。
“我們知道,食品的單價一般不高,比如一盒牛奶只有10多元,即使按照最高十倍處罰,也只有兩百元不到的罰款??上M者身體精神上的損失可能遠不止這些。”王偉舉例說。
“因為得到的賠償過低,難以真正補償受害方為了追索損失、進行訴訟所耗費的時間、金錢、精力等實際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面對問題食品往往忍氣吞聲,最后不了了之,于是在食品安全問題上無法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監(jiān)督的環(huán)境和氛圍。”王偉認為,在處理相關案件中,有必要學習國外的一些經驗和做法,在食品領域引入懲罰性損害賠償責任。比如,在歐美一些國家,產品問題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其金額動輒就是幾千萬甚至上億元,“他們不是以商品的價格為基數‘退一賠幾’,而是以消費者權益實際受損害的情況為賠償參照基數。”
此外,還要嚴格建立淘汰退出機制,凡被消費者投訴并查實的一律公開曝光,予以“黃牌”警告,當“黃牌”積累到一定程度就須出示“紅牌”,將責任主體逐出市場。
今年完善食安立法
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十三五”規(guī)劃專題調研工作情況報告中,體現了市人大代表對下一個五年里,對食品安全領域的關注點。在對“十三五”規(guī)劃的意見建議問卷調查中,代表和市民對公共安全領域的期待和需求,有超過86%的受訪者希望加大食品安全監(jiān)管力度。
市食藥監(jiān)部門透露,作為本市今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務,本市將加強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建設,修訂完善食品安全地方立法,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刑銜接,從嚴查處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