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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香腸買回家放半天就變質 律師:可最低索賠1000元

   2016-02-22 華商晨報3240
核心提示:香腸買回家放半天就變質 律師:可最低索賠1000元劉女士稱其購買的香腸放了不到半天時間就變質了■華商晨報 掌中沈陽客戶端記者
     香腸買回家放半天就變質 律師:可最低索賠1000元

    劉女士稱其購買的香腸放了不到半天時間就變質了
 
    ■華商晨報 掌中沈陽客戶端記者 趙威 攝
 
    本報訊(華商晨報 掌中沈陽客戶端記者 趙威)近日,沈陽市民劉女士在大東區(qū)合作街附近的便利店購買兩根香腸,買回家后,發(fā)現(xiàn)香腸變質,無法食用。
 
    市民投訴:香腸放半天變質
 
    據(jù)劉女士介紹,2月18日中午,她在大東區(qū)合作街附近的德普鴻澤便利店購買一根香腸,共計花費3.8元,香腸食品標簽標注包裝日期為“2016年2月18日”。
 
    當天下午,劉女士給孩子做飯,打開香腸包裝袋,取出香腸。“孩子聞到香腸有酸味,我用手摸了摸香腸,外皮粘手,香腸味道發(fā)酸,已經變質了。”劉女士說。
 
    發(fā)現(xiàn)問題后,她當天找到便利店銷售人員,要求店方按照食品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一次賠償1000元。
 
    劉女士稱,購買香腸后,購物小票丟失,但經過溝通,店方銷售人員同意為其退貨并按照商品價款10倍賠償,對于店方的處理方案,劉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記者核實:店方向顧客致歉
 
    2月20日,記者和劉女士來到銷售香腸的便利店,針對劉女士的投訴,便利店負責人表示,店面每天都對在售商品進行檢查,此前從未出現(xiàn)過類似的投訴,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店方向消費者深表歉意。
 
    上述負責人稱,劉女士所購香腸保質期為15天,平時放在冰箱里保存,從生產日期上計算,產品并未超過保質期,接到劉女士的投訴后,店方立即與廠家溝通,廠家同意按照商品價款的10倍進行賠償。
 
    對于劉女士提出的1000元賠償要求,便利店負責人稱,消費者讓經銷商承擔1000元的賠償,這個賠償要求讓店方感到“吃力”。
 
    昨日,消費者劉女士向記者反饋稱,對于香腸變質引發(fā)的糾紛,其與店方已經協(xié)商解決。
 
    ■維權小貼士

    購物小票丟失咋維權?
 
    本報消費維權律師團成員、遼寧安行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繼新提醒市民,購物小票是消費維權的主要證據(jù),一定要保存好,如果沒有了購物小票或是購物小票上的字跡消失,一旦發(fā)現(xiàn)所購商品有問題,消費者可以按照購物的具體時間,到商家查詢具體的銷售記錄。
 
    另外,購物時的銀行刷卡單也可以作為購物的憑證。購物時的監(jiān)控視頻記錄也可作為維權證據(jù)。如果找不到小票,也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生產者不能證明自己的免責事由時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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