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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謝士榮炸雞店腌雞肉加罌粟殼 店主稱加“料”后顧客明顯增多

   2016-02-29 法制晚報3690
核心提示:法制晚報訊 店主謝士榮在經(jīng)營北京謝士榮炸雞店的過程中,為獲取經(jīng)濟利潤,明知罌粟殼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的情況下,仍從安徽老家購
     法制晚報訊 店主謝士榮在經(jīng)營北京謝士榮炸雞店的過程中,為獲取經(jīng)濟利潤,明知罌粟殼不能添加用于食品的情況下,仍從安徽老家購進罌粟殼,作為調(diào)料腌制炸雞。今天上午,《法制晚報》記者獲悉,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謝士榮批準逮捕。該案也是國家食藥總局于近期經(jīng)媒體通報的全國35起非法銷售添加罌粟殼食品案件之一。
 
    謝士榮在制作炸雞前,需要先對雞肉進行腌制,即將調(diào)料包放入60斤的鹵水中煮沸,待鹵水晾涼后再放入雞肉進行腌制。整個腌制過程,看似并無問題,但調(diào)料包卻加入了罌粟殼。
 
    法制晚報記者據(jù)謝士榮供述,2015年3月,他向安徽老家集貿(mào)市場的流動攤販購買了罌粟殼,隨后,每隔十天半個月他都會在調(diào)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罌粟殼。腌制雞肉用的鹵水大約1個月才會換一次。使用罌粟殼腌制炸雞后,炸雞店的顧客明顯比原來多,還出現(xiàn)了很多老顧客,銷售形勢大好。
 
    當檢察官魏文博詢問謝士榮是否知道罌粟殼的危害時,謝士榮回答說,“我知道食用加入罌粟殼的食品有成癮性,但認為少吃也許對人體健康沒多大影響。”
 
    經(jīng)鑒定,謝士榮炸雞店內(nèi)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腌制的生雞、腌制料、炸雞用油均檢出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據(jù)謝士榮供述,炸雞店每天出售添加了罌粟殼成分的炸雞100斤左右,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shù)量在10噸左右,炸雞店每天純利300多元。(記者 唐李晗 編輯 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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