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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鴻:野生動物分人工與野外種群是中國特色和現(xiàn)實情況

   2016-04-28 中國網(wǎng)7980
核心提示:中國網(wǎng)4月27日訊(記者 魏婧)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于4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
    中國網(wǎng)4月27日訊(記者 魏婧)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于4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審議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在今天上午的分組審議中,周天鴻委員表示,草案經(jīng)過修改以后比較完善,總體上表示贊同。

    但他提出,現(xiàn)在的第2款規(guī)定這次經(jīng)過了修改,人工種群不再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管理,實行了與野外種群不同的管理措施,這樣野生動物就從法律上分成了兩個概念,人工種群和野外種群,我想這也是這次法律修改的比較大的變化之一。

    周天鴻指出,這樣人為地兩個劃分,不是生物學上的分類意義,而是動物被利用的意義。這個條款估計是世界上野生動物保護組織不會那么容易接受的,它可能也是我們中國特色的野生動物分類了,但確實也是中國很現(xiàn)實的情況。

    周天鴻說,我雖然表示支持,但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必須注明清楚哪一種動物只保護野外種群。比如哪種動物既保護野外種群,還要保護人工種群。如老虎,不管是野外種群還是人工種群,都必須得到保護。而且現(xiàn)在也沒有生物學上的鑒定分別,監(jiān)管就更要嚴格,否則借人工種群的名義而捕獵野生動物的現(xiàn)象也會出現(xiàn)。所以周天鴻建議,在法律責任中要加入這樣一條,以人工種群之名,實際是利用野外種群的法律處罰,和這條相對應(yīng),而且處罰還要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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