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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禽肉條款”劍指“中國制造”

   2009-04-24 中國食品網中食網4260

    事  件

    3月10日,美國國會參議院以62票對35票的表決結果,通過了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由于該法案第727條款包含的貿易保護內容將造成中國禽肉產品5年內無法登陸美國市場,中國商務部認為,這將損害中國禽肉業(yè)界的正當權益,是典型的歧視性的貿易保護主義做法。

    該法案是將去年實施的9項年度撥款計劃的剩余部分重新整合而成的一項全新撥款項目,將在截至今年9月30日的本財政年度中,為美國聯邦政府部門提供運轉所需的資金支持。該法案第727條款規(guī)定:“根據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撥款,不得用于制訂或執(zhí)行任何允許美國進口中國禽肉產品的規(guī)則。”

    美國于2007年底通過2008財年農業(yè)撥款法案,其中的第733條款便成為現在的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第727條款。2008年6月,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對美國進行第九次貿易政策審議時,中國已就當時的第733條款向美方提出質疑。

    2004年4月在第15次中美商貿聯委會上,雙方同意同時解除因禽流感而相互采取的禽肉進口禁令,美方向中國出口冷凍產品,中方對美出口熟制產品。在美方保證履行承諾的前提下,中方單方面開放市場。但此后,美方便一直以種種方式和理由拖延履行承諾。

    根據程序,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通過參議院表決后,將被送交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簽署生效。2月25日,該法案已經以245票對178票的結果通過了眾議院表決。但民主黨方面在一些條款上存在不同意見,使得原定于3月5日進行的參議院投票推遲至10日舉行。

    “經濟最低潮的時候也是貿易保護主義抬頭最厲害的時候。”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陳鳳英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盡管此前美國曾經在禽肉貿易保護方面出臺過一些措施,但這次明確提出第727條款,表明美國在危機中的“自我保護”意識明顯增加。“前景不明的時候,連一根稻草也要抓。”

    陳鳳英認為,目前全球市場需求不振,拉動不足,消費無法激活,各國很有可能陸續(xù)出臺各種貿易保護措施,由于中國出口規(guī)模不斷擴大,未來遭受貿易保護的沖擊肯定更多。單就美國的這一條款推出而言,并不會對國內相關產業(yè)產生太大的負面影響,但“最怕模仿效應”。(高 健 楊 博)

    觀  察

    美對中國禽肉產品設限

    劉 洪

    盡管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再三強調,必須吸取大蕭條時期的教訓,抵制貿易保護主義。但他最近的一些舉動,卻似乎有為保護主義“開綠燈”之嫌。

    比如,奧巴馬日前簽署的2009年綜合撥款法案,其中第727條款就規(guī)定:“根據本法所提供的任何撥款,不得用于制訂或執(zhí)行任何允許美國進口中國禽肉產品的規(guī)則”。

    與之前“購買美國貨”條款尚不指名受制約具體對象不同,“禽肉條款”則直接規(guī)定針對的是中國,而且是從源頭制約———通過限制政府經費用途的方式,不允許美國相關政府部門開展自中國進口禽肉產品的解禁工作。

    這種指名道姓針對單個國家的歧視性做法,明顯是違背了WTO相關原則,屬于非常低級的“錯誤”。但這個“低級錯誤”最終能“一路綠燈”成為法律,凸顯了美國貿易保護主義抬頭趨勢,也反映了在經濟危機下,一些美國政界人士正越來越多地將矛頭對準“中國制造”。

    經濟危機———失業(yè)增加———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中國制造”成為替罪羊,一切也就順理成章?!度A爾街日報》就指出,沉重的經濟壓力,正引誘美國自我隔絕于全球其他地區(qū),“這種傾向在奧巴馬所在的民主黨內尤其明顯,在當前情況下,這種不斷增長的誘惑尤其危險,因為全球貿易銳減,可能使目前的金融危機更加嚴重和持久。”

    除了“購買美國貨”和“禽肉條款”外,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最近的一份統(tǒng)計顯示,自第111屆美國國會開始運作以來,僅一個多月的時間里,參眾兩院提出的與中國有關的貿易條款已經超過了10個。

    其中,眾議院方面,有賈森·奧特邁爾和帕特里克·墨菲提出的“支持美國產業(yè)法案”,查爾斯·蘭赫爾和桑德·萊文提出的“加強貿易法案”,以及阿圖爾·戴維斯提出的“非市場經濟體貿易補償法案”等。參議院方面,有戴維·維特提出的“加強進口海鮮安全法案”和“藥品市場準入法案”,以及戴比·施塔貝諾提出的有關經濟援助法案。

    上述所有法案都對中國產品做出嚴格限制,雖然這些法案不一定都能最終成為法律,但接連不斷的以中國產品為對象,顯示了國會某些人對“中國制造”的敵視態(tài)度。也可以預料,隨著時間推移,更多更明目張膽的針對“中國制造”的法案將會出爐。

    盡管不少舉措或明或暗地都有違反WTO相關規(guī)則的嫌疑,但WTO程序繁瑣冗長,而且,用美國國際經濟研究所所長弗雷德·伯格斯滕的話說,“WTO規(guī)則漏洞多多……如果你只是說遵守規(guī)則,你會有很大的空間實行我稱之為的‘合法保護主義’。”

    一直自詡為自由貿易擁躉的美國,也向保護主義低頭,自然更加劇了全球保護主義抬頭趨勢。世界銀行的報告就顯示,貿易銳減和保護主義抬頭的雙重威脅正在加大,全球貿易量由此今年將會出現80年來最大降幅。

    該報告指出,許多國家都在考慮保護本土產業(yè)的政策,而自金融危機爆發(fā)以來,已有78項貿易保護主義措施被提出,其中47項已付諸實施。僅在20國集團內,就有17個國家“身體力行”。另外,2008年全年,全球反傾銷制裁案例也比2007年大幅增長20%,其中2008年下半年案例又比上半年增長20%以上。這當中,不少是美國針對中國的“雙反”制裁———反傾銷,反補貼。

    對此,許多美國有識之士都感到憂慮,擔心這會導致貿易戰(zhàn),進而使金融危機演變成經濟蕭條?!都~約時報》日前發(fā)表的社論,就敦促奧巴馬政府必須抵制保護主義抬頭傾向。社論警告,貿易將在世界經濟復蘇中扮演重要角色,“保護主義舉措將導致更多類似舉措,向其低頭將導致貿易戰(zhàn),最終將毀滅復蘇的任何可能性。”

    不過,至少還讓人略微寬懷的,就是奧巴馬至少在許多場合都強調,美國將會抵制保護主義。但從奧巴馬仍簽署“購買美國貨”和“禽肉條款”的相關法案看,將抵制保護主義落到實處,依然困難重重。光憑借美國的誓言,還不能有效阻止保護主義抬頭趨勢。

    怎么辦?對保護主義應戰(zhàn),意味著貿易戰(zhàn)升級;但對保護主義讓步,則無疑是對保護主義的縱容。這考驗著政治家的智慧、勇氣和責任感。其實,在應對保護主義問題上,中美存在共同利益,稱得上是貨真價實的“利益攸關方”,保護主義打擊了中國,也不可能真正保護美國的利益。

    伯格斯滕指出,在中國不是WTO政府采購條約成員國的情況下,“購買美國貨”條款確實是“合法地”將中國產品阻在了國門之外,但中國也制定了龐大的經濟刺激計劃,中國也可以因此“合法地”拒絕美國產品。在這種情況下,美中理應攜手合作,開放彼此市場,共同反對保護主義,這樣對彼此經濟有益,也有助于世界經濟復蘇。

    觀  點

    貿易保護主義必須予以抵制

    孫志平

    溫家寶總理在博鰲亞洲論壇2009年年會開幕式上發(fā)表的主旨演講中,明確提出密切經貿合作,堅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的主張。這一態(tài)度,向全世界表明中國政府重視促進自由貿易的堅定立場,再次發(fā)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的強音。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fā)以來,一些國家迫于國內政治、經濟壓力,紛紛出臺貿易保護措施。從奧巴馬“新政”中的“購買美國貨”條款,到歐盟對奶酪、黃油和奶粉的出口補貼,無不帶有明顯的貿易保護主義色彩。世界銀行報告披露,自去年11月20國集團華盛頓峰會至今年2月,20國集團中已有17個國家出臺共47項貿易保護主義措施。隨著金融危機的加劇,保護主義之風不斷擴散,給世界經濟復蘇罩上了一層陰影。

    危機之時,中國秉持開放理念,彰顯了負責任大國形象。在金融危機沖擊下,中國雖然也遭遇了經濟增速放緩、出口下滑、就業(yè)壓力加大等困難,但仍以實際行動攜手世界各國反對貿易保護主義。2月下旬,商務部部長陳德銘率中國貿易和投資促進團訪問歐洲四國,簽下約130億美元的訂購單。作為最大的發(fā)展中國家,中國反對保護主義、避免政策內顧的舉措,成為全球應對金融危機的一大亮點。

    歷史的經驗證明,貿易保護沒有贏家。1930年,為了應對經濟危機,美國頒發(fā)《斯穆特-霍利關稅法》,對兩萬多種進口商品征收高額關稅,結果引發(fā)世界貿易大戰(zhàn),成為大蕭條加劇的催化劑。直到羅斯福政府實行新政,與貿易保護主義決裂,美國經濟才逐步走出低谷。歷史是一面鏡子。任何針對他國的貿易保護舉措,不僅會損害對方,最終也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貿易保護主義抬頭,使世界貿易遭受到更加沉重的打擊。世界貿易組織發(fā)表的預測報告稱,今年世界貿易總量將下降9%,是自二次大戰(zhàn)以來最大的降幅。如果任其發(fā)展,一旦引發(fā)跟風效應,很可能會釀成嚴重的經濟悲劇。為此,世界貿易組織總干事拉米在博鰲亞洲論壇2009年年會上呼吁:必須讓人們認識到保護主義不能保護我們的真正需求,采取保護主義是最糟糕的反應。

    在金融危機大背景下,保持國際貿易渠道暢通,保證國際貿易健康發(fā)展,是推動世界經濟復蘇的重要力量。貿易保護主義拯救不了世界經濟。在這條道上,只能越走越黑,必須堅決予以反對。相反,貿易自由化,既有助于地區(qū)商品流通,形成規(guī)模經濟,又有利于推動各國之間的生產分工,從而實現各國共贏的局面,必須認真予以堅持。

    資  料

    WTO爭端解決機制

    爭端解決機制的原則

    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原則是平等、迅速、有效、雙方接受。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程序方面與法庭有一定相似的地方,但最大的區(qū)別在于首先在引起貿易爭端的成員國之間進行磋商,并自行解決貿易爭端。在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的第一階段是由國家政府之間進行貿易磋商,甚至當案件已經發(fā)展到其他階段時仍然可以進行磋商和調解。

    爭端解決機制的機構

    爭端解決機制機構是由“專家組”組成的。專家組由3名(有時是5名)來自不同國家的專家組成,負責審查證據并決定誰是誰非。

    爭端解決機制的基本程序

    1.磋商。這一階段最長的時間為60天。發(fā)生貿易爭端后,在采取措施之前,爭端各方面都必須進行磋商,以尋求自行解決貿易摩擦的辦法。

    2.專家組。如果磋商失敗,起訴方可以要求任命專家組。在貿易爭端雙方提交仲裁申請后,專家組在6個月內作出裁決。

    3.上訴。任何一方就專家組做出的裁決均可提出上訴。上訴案由常設上訴機構中的3名成員組成審理合議庭。上訴可以確認、修改或推翻專家組的法律調查結果和結論。一般情況下,上訴不應超過60天,因特殊原因可以延長到90天。

    爭端解決機構必須在30天內接受或否決上訴報告,而否決決定必須是協(xié)商一致才能做出。

    4.裁決的執(zhí)行。裁決以后,敗訴方應立即糾正,如果不按裁決執(zhí)行,那將做出補償或者承擔對它的處罰。

    在貿易爭端解決機制下的WTO爭端解決分為不同的階段,WTO爭端解決的特點是所有的階段、爭端各方均可以進行調解和磋商,以便“庭外”調解解決爭端。在爭端解決過程中,WTO總干事均可以進行斡旋、調解或調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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