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網(wǎng)

佛山:“太無良”干豆浸泡漂白粉 冒充新鮮豆出售

   2016-07-22 羊城晚報5730
核心提示:  佛山首宗豆類添加食品著色劑案宣判,兩兄妹分別獲刑一年和兩年  為了改善干豌豆、干毛豆的賣相以提高銷售量,禪城區(qū)扶西市
  佛山首宗豆類添加食品著色劑案宣判,兩兄妹分別獲刑一年和兩年
 
  為了改善干豌豆、干毛豆的“賣相”以提高銷售量,禪城區(qū)扶西市場的批發(fā)商販余某皇、余某香兄妹竟用漂白粉、果綠染色劑等化工原料將干豆浸泡染色,再分銷給其他市場的商販出售。
 
  20日,禪城區(qū)檢察院向社會通報,經該院起訴后,余某皇、余某香兄妹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和兩年,并處罰金12萬元。據(jù)了解,這是佛山市首宗豆類添加食品著色劑獲刑案件。

  案情: “秘方”泡豆賣相誘人
 
  2014年6月左右,來自湖北省監(jiān)利縣的余某香在禪城區(qū)扶西水果批發(fā)市場開了一家批發(fā)店鋪,出售毛豆、豌豆等食品,哥哥余某皇則在店里幫忙泡豆子、送貨。他們賣的“新鮮”豆子不分季節(jié),只要豆子的行情好,賣得比較貴,他們就能生產。因為他們有讓干豆變新鮮豆的“秘方”。
 
  據(jù)被告人余某香供述,他們每天都用直徑約120厘米,高約80厘米的大塑料桶浸泡干豌豆、干毛豆著色,“秘方”就是先用2至3兩的漂白粉浸泡約5小時,待豆子發(fā)脹后,再加入半斤左右調好的果綠水浸泡5小時,隨后放干桶里“秘方水”并加入自來水和洗潔精過水后,就可以把豆子拿去晾干了。這些干豆每斤可以浸泡出1.7斤至1.8斤的豆子,而且泡過后顏色鮮綠亮澤,賣的價錢也高。
 
  秘方浸泡的“新鮮豆”按每包30斤打包后,余某香、余某皇會親自送到扶西易運批發(fā)市場、羅村中南市場、大瀝桂江蔬菜批發(fā)市場的代銷商販進行分銷。
 
  據(jù)了解,余某香按每包30元的價格賣給市場的分銷商販,市場商販則按照行情以每包30至55元的價格售出。經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月至5月28日,余某香等人通過上述方法浸泡加工,銷售豌豆共4456包、毛豆共604包,共計人民幣227700元。
 
  爭議: 豆子可添加著色劑?
 
  經佛山市質量計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檢驗,余某香等人浸泡的干豌豆、干毛豆的液體中檢測出檸檬黃著色劑(0.038g/kg)和亮藍著色劑(0.010g/kg),扣押的果綠水中檢出檸檬黃著色劑(8.07g/kg)和亮藍著色劑(2.25g/kg)。檸檬黃、亮藍著色劑均屬于人工化學食品添加劑。
 
  庭審上,被告人余某皇的律師辯稱,余某皇等人生產、銷售的豆子為農產品,法律沒有禁止在農產品中使用著色劑,公訴機關的指控缺乏依據(jù)。
 
  對此,辦案檢察官指出,根據(j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guī)定,農產品是指來源于農業(yè)的初級產品,即農業(yè)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他產品。涉案的干豌豆粒、干毛豆粒系浸泡加工而來,直接供人食用,不符合農產品的界定標準,應屬于食品。
 
  檢察官表示,根據(jù)《食品安全法》有關規(guī)定,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用量均有強制執(zhí)行標準,余某香、余某皇違規(guī)使用人工著色劑浸泡干豌豆、干毛豆的行為屬于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但目前并無證據(jù)顯示該行為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因此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兩被告人應認定為在生產、銷售過程中“以次充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法院完全采納檢察官公訴意見,對被告人余某香、余某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和一年,并處罰金12萬元。
 
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wǎng)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新手幫助  |  信息發(fā)布規(guī)則  |  版權隱私  |  服務條款  |  聯(lián)系我們  |  網(wǎng)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RSS訂閱  |  違規(gu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