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科學家借助脫氧核糖核酸(DNA)配對實驗證實,去年在美國洛杉磯和韓國首爾餐廳內發(fā)現(xiàn)的食用鯨肉,均為日本經(jīng)由非法貿易渠道出口。
洛杉磯一家餐廳和首爾一家飯館去年相繼被發(fā)現(xiàn)非法出售鯨肉菜肴。洛杉磯這家餐廳隨即被勒令關閉,其店主和廚師被告上法庭,面臨最高20萬美元罰金和1年監(jiān)禁。
英國《皇家學會生物學分會學報》13日刊登一則學術報告說,歐洲科學家對在洛杉磯這家餐廳提取的鯨肉樣本進行DNA追蹤,最終發(fā)現(xiàn)與先前在日本出售的一條大須鯨鯨肉基因完全吻合。
報告直接指出:“自國際捕鯨委員會1986年明令禁止商業(yè)捕鯨活動以來,全球已知有捕殺大須鯨行為的國家唯有日本。”
在首爾那家餐廳提取的13份樣本也都找到“歸宿”:4份樣本來自一條南極小須鯨,4份來自一條大須鯨,3份來自一條北太平洋小須鯨,一份來自一條長須鯨,一份來自一條灰豚。其中,長須鯨樣本基因與2007年在日本市場取樣的一條鯨肉樣本完全匹配。
“盡管國際捕鯨委員會禁止了鯨肉及其制品的國際貿易,但基因配對實驗讓我們發(fā)現(xiàn),非法貿易仍在暗中進行,”報告說,“南極小須鯨并不生活在韓國近海,只有日本以科學研究的名目在南極海域捕殺。”
國際捕鯨委員會自1986年起禁止商業(yè)捕鯨活動,但1987年這一禁令出現(xiàn)松動,允許“以研究為目的”的限量捕鯨活動。多年來,日本以“科學研究”的名義大量捕鯨。
研究表明,人類捕殺和環(huán)境的惡化已導致全球13種鯨中有至少5種瀕臨滅絕。據(jù)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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