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網

福州兩酒店因銷售不合格饅頭、小籠包被罰7萬元

   2016-10-27 中國消費者報5580
核心提示: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 (張軒宇 記者張文章)10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今年8月份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通報了2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 (張軒宇 記者張文章)10月10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和質量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今年8月份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通報了24起該地區(qū)行政處罰案件。其中兩家酒店因加工銷售鋁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饅頭、小籠包,均被罰款7萬元。

據統(tǒng)計,24起處罰案件中,涉及食品安全類共15起,其中4起屬涉嫌無證經營餐飲服務案,如福州市臺江區(qū)中茵名仕幼兒園在未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延期的情況下,擅自開辦幼兒園食堂從事餐飲服務,涉嫌無證經營餐飲服務,被福州市臺江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罰款5萬元;5起屬制作、銷售不合格食品案,如福州羅源灣大酒店有限公司和福州瑞都大酒店有限公司,分別因加工制作鋁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饅頭、小籠包,生產經營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均被罰款7萬元。其余案件為食品預包裝不符合規(guī)范3起、企業(yè)無證生產1起、銷售三無產品、沒做臺賬2起。

值得注意的是,在9起藥品處罰案件中,有6起屬無證經營藥品案,均涉及無證經營終止妊娠藥品、無證銷售米非司酮片等。

 
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新手幫助  |  信息發(fā)布規(guī)則  |  版權隱私  |  服務條款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RSS訂閱  |  違規(gu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