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網

天津:芹菜地內用高毒農藥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7-09-29 問津4760
核心提示:  一名被告人將甲拌磷農藥施用于芹菜地內,近日寶坻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這起生產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向寶坻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名被告人將甲拌磷農藥施用于芹菜地內,近日寶坻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這起生產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向寶坻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6年3月,被告人盧某某在寶坻區(qū)承包了90畝土地,并在承包地內種植了7畝芹菜用于銷售。2016年4月初,盧某某其為了清除芹菜地內的蟲害,從怡某某(另案處理)處購買了三箱(每箱20袋)顆料型甲拌磷農藥,后其將39袋甲拌磷農藥施用于芹菜地內。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農藥甲拌磷系高毒農藥,不得用于蔬菜、果樹、茶葉、中草藥材上。2016年5月31日,經權威部門采樣檢測,盧某某種植的芹菜內含有甲拌磷成分0.039mg/kg,超過限植≤0.01mg/kg的國家標準。
 
  為嚴厲打擊、懲治食品安全犯罪,營造健康安全的民生環(huán)境,寶坻區(qū)人民檢察院受理此案后,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認真核實了案件事實及證據,形成了證據鏈條,認定本案達到起訴標準,并依法向寶坻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網站首頁  |  關于我們  |  新手幫助  |  信息發(fā)布規(guī)則  |  版權隱私  |  服務條款  |  聯(lián)系我們  |  網站地圖  |  排名推廣  |  廣告服務  |  積分換禮  |  RSS訂閱  |  違規(guī)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