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市民徐先生在中興大廈每天惠超市內購買了兩包蛋黃派,回到家準備打開食用時發(fā)現該商品已經過期。

“當時沒看,以前經常在每天惠超市買東西,覺得不會有什么問題,回家拆開后發(fā)現生產日期是去年的,仔細一看才發(fā)現已經過期了。”徐先生說“這個超市離上班的單位比較近,原來經常去買煙,第一次去買點吃的,結果還是過期的。”
根據徐先生提供的產品照片,記者發(fā)現這包某品牌的蛋黃派商品生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包裝上所印的保質期為6個月,商品已經過期十天了。徐先生決定收好小票,第二天去超市維權,并將此事反映給泰安市食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也不知道里面變沒變質,要是沒看生產日期吃下去了,造成的后果誰來負責 ?”徐先生說。
記者聯系到了泰安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工作人員向記者說道“這種情況撥打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的舉報電話12331進行舉報,有專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記者隨即撥打了該電話,向工作人員反應了情況后,工作人員給出了答復,將于3月16日給出答復。
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類似問題,應該保留好證據并及時的向泰安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