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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進口禁售牛肚銷售 3人被判有期徒刑

   2019-08-24 中國消費網(wǎng)6560
核心提示:  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 非法購進無檢驗檢疫證明、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印度產(chǎn)阿蘭那冷凍牛肚340公斤,并對外銷售達236公斤。日前
  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 非法購進無檢驗檢疫證明、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印度產(chǎn)“阿蘭那”冷凍牛肚340公斤,并對外銷售達236公斤。日前,安徽省郎溪縣人民法院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夏某明、陳某飛、朱某建有期徒刑七個月至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同時宣布從業(yè)禁止令,禁止他們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chǎn)銷售及相關活動。
 
  2016年3月,郎溪縣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在開展食品安全檢查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3家冷凍食品經(jīng)營戶銷售的“阿蘭那”冷凍牛肚標簽不符合規(guī)定,且來源為疫區(qū),遂立案調查。后經(jīng)補充相關證據(jù),依法將3起案件移送郎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郎溪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分別對3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
 
  經(jīng)查明,2016年1月,被告人夏某明為牟取利益,明知他人提供的冷凍動物產(chǎn)品無檢驗檢疫證明,仍非法購進冷凍牛肚共計10盒,重200公斤,并以每公斤44元的價格對外銷售。同年2月,被告人陳某飛非法購進冷凍牛肚5盒,重100公斤,并以每公斤44元的價格對外銷售。同年3月,被告人朱某建非法購進2盒冷凍牛肚,重40公斤,并以每公斤42元的價格對外銷售。
 
  經(jīng)認定,3人銷售的冷凍牛肚系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且系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食品。其行為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食品安全,已構成了犯罪。
 
  郎溪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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