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一外地游客通過12315電話投訴舉報,稱其10月6日與家人在尚志市帽兒山景區(qū)山上4號倉買店購買的“康師傅”紅燒牛肉面及達利園食品超過保質期。尚志市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舉報后快速反應,立即派出執(zhí)法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經查,舉報人反映的問題屬實。執(zhí)法人員在涉事經營場所又發(fā)現超過保質期“康師傅方便面”12桶、“達利園派”6袋,并對過期食品依法實施扣押措施,進行立案調查。
鑒于該涉事經營主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項之規(guī)定,構成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違法行為。尚志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guī)定從嚴處理,對涉事經營主體作出沒收未售出超保質期食品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決定。同時,提醒廣大食品經營主體做好亮照經營、明碼標價,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和經營全過程管控措施,切實落實好經營者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