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美國公布噻嗪酮(buprofezin)殺蟲劑限量。本法規(guī)制定了以下作物內(nèi)/表噻嗪酮(buprofezin)的殘留限量:核果12組,不包括杏及桃:1.9 ppm; 及杏:9 ppm。EPA還修訂了以下作物內(nèi)/表噻嗪酮(buprofezin)的殘留限量:獅頭果:0.9 ppm; 葡萄:2.5 ppm; 芒果:0.9 ppm; 番木瓜果:0.9 ppm; 人參果:0 .9 ppm; 君遷子:0.9 ppm; 人心果:0.9 ppm及星蘋果:0.9 ppm; 刪除"葡萄干"的現(xiàn)行限量,因為該措施,此限量已沒有繼續(xù)存在的必要。
這是繼2006年10月11日聯(lián)邦紀事公布的一份通知后采取的措施,在該通知內(nèi),EPA宣布獲悉一份申請,對以上商品內(nèi)/表噻嗪酮(buprofezin)殘留的新限量提出了爭議。本措施于2007年6月27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