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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擬修訂有關曲馬多的法規(guī)的提案

   2007-08-30 中國食品網中食網10080

    2007年7月25日,加拿大衛(wèi)生部近日宣布出臺了修訂控制藥品和物質法案一覽表I的法令提案及修訂麻醉藥品管理法規(guī)的提案。

    提案的目的是把曲馬多物質增加到控制藥品和物質法案(CDSA)一覽表I及麻醉藥品管理法規(guī)(NCR) 一覽表。生產商也被要求改變其產品標簽,因為所有受麻醉藥品管理法規(guī)(NCR)管制的藥品必須在食品藥品法規(guī)(FDR)第C.01.004款規(guī)定的標簽外側顯示一個“N”。預計涉及曲馬多法律地位改變的增加成本對生產商是最小的,并且將規(guī)定合理的過渡期把涉及標簽改變的成本減到最小。

    該物質簡述曲馬多是一種嗎啡類中樞作用合成止痛劑及阿片激動劑。目前在加拿大以2種劑型銷售:包含曲馬多37.5mg和對乙酰氨基酚325mg的低劑量復合產品,及包含曲馬多 150mg 至400mg的每日一次延遲釋放劑。一覽表控制藥品和物質法案(CDSA)制定了禁止和處罰涉及控制物質違法活動的法律框架,除非為了醫(yī)療、工業(yè)或科學目的另有法規(guī)授權。當改變用途或誤用時,CDSA管制的物質可以改變心理過程并且可能損害個體或群體健康。CDSA管制的物質被分為6個一覽表,每個一覽表關聯(lián)法案第I部分規(guī)定的特定違法行為和處罰措施。麻醉藥品管理法規(guī)(NCR)管理生產商、批發(fā)商、進口商、出口商、衛(wèi)生保健人員和醫(yī)院的活動,因為他們與麻醉藥品有關。NCR不阻止從業(yè)者開出包含此物質的處方,當患者的治療情況需要時。根據(jù)NCR不能對大眾做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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