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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標果凍噎死人 “喜之郎”惹官司

   2006-10-24 中國食品網(wǎng)中食網(wǎng)7090
   幼兒的父親要求該公司停止生產(chǎn)同型號產(chǎn)品 呼吁改良新國標

  本報訊 3歲幼兒吃果凍不幸被噎死,其父將果凍生產(chǎn)廠家——廣東喜之郎集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武漢市江漢區(qū)法院正式立案。孩子的父親要求喜之郎公司停止生產(chǎn)同一型號的凝膠型果凍,并呼吁,為避免悲劇重演,新實施的果凍國標還應進一步改良。

  據(jù)《楚天都市報》報道,今年4月16日,袁波娃3歲的兒子袁佳豪在吃喜之郎果汁型凝膠果凍時,被果凍堵住呼吸道,經(jīng)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昨日,袁波娃向記者展示了袁佳豪食用的果凍外殼,該果凍內(nèi)徑達到3.7cm,符合最新的國家標準。

  袁波娃認為:果凍食用者多為兒童,被告作為專業(yè)廠家,并未在包裝上詳細標明安全食用方法,亦未配備安全食用的工具,這些不當行為是導致其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另外,盡管達到了國家新標準,但仍有兒童因吃果凍死亡,說明相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guī)仍存在著缺陷。

  袁波娃提出兩項訴訟請求:一是要求喜之郎公司賠償325000元;二是要求喜之郎公司停止生產(chǎn)同一型號的凝膠型果凍。袁波娃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們將以產(chǎn)品責任起訴廣東喜之郎果凍有限公司。

  湖北省消費者協(xié)會副秘書長王體年認為,袁波娃的第二項訴訟請求具有明顯的公益性質,“如果樹上的果子有毒,要么將樹砍掉,要么就告訴大家遠離這棵樹。”

  背景鏈接

  國標口徑限3.5厘米以上

  10月1日起,強制性國家標準《果凍》(GB19833-2005)開始實施。其中,杯型果凍杯口內(nèi)徑必須大于等于3.5厘米為新增的強制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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